严把支付机构准入关!刚刚 国常会最新定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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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支付机构准入关!刚刚 国常会最新定调
2023-11-24 20:26:00
根据新闻联播,11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审议通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
  对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指出,要紧盯重点行业,抓紧对能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进行深入细致排查,彻底整治存在的风险隐患。
  对于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会议强调,要加快推动产业、能源、交通等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切实增强发展潜力和后劲。
  对于非银行支付机构,会议指出,要引导支付机构牢固树立“支付为民”理念,坚守小额、便民宗旨,专注主业、提升服务,更好满足用户支付结算需求。
  近年来,支付服务市场快速发展,创新层出不穷,风险复杂多变,机构退出和处置面临新的要求。人民银行曾在《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中指出,总体看,为适应市场发展、对外开放和强化监管需要,迫切需要加快推动出台《条例》,提升支付机构监管法律层级,进一步规范支付机构合规经营,维护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研究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事故,有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十分深刻。岁末年初各类事故易发多发,必须坚持举一反三,严查密防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具体来说:
  要紧盯重点行业,根据冬季事故特点,抓紧对能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进行深入细致排查,彻底整治存在的风险隐患,确保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到实处。
  要突出重点地区,聚焦事故多、隐患多的地方强化督促指导,真正把压力压实到各层级、传导到最末梢。
  要彻查漏洞盲区,全覆盖、无死角开展排查整治,加快补齐管理制度、技术标准等方面短板。
  加快推动产业、能源、交通等绿色低碳转型
  会议审议通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再接再厉、久久为功,扎实深入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要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产业、能源、交通等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切实增强发展潜力和后劲。
  要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知识普及和政策宣传,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共同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良好氛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超日前在发改委11月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双碳”领域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同时也要看到,各地区发展基础、能源结构、产业类型、资源禀赋等方面各不相同,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绿色低碳转型方案或路径;虽然全国31个省区市都制定了本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但在城市和园区层面仍有许多需要进一步细化探索的工作。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李超表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可以有效激发城市和园区主动性创造性,围绕绿色低碳转型先行先试,探索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李超表示,下一步,发改委将会同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持续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特别是民营制造业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为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严把支付机构准入关,防范业务异化
  会议审议通过《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
  会议指出,非银行支付行业发展对于活跃交易、繁荣市场有着重要作用,为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要引导支付机构牢固树立“支付为民”理念,坚守小额、便民宗旨,专注主业、提升服务,更好满足用户支付结算需求。
  要以实施《条例》为契机,强化全链条、全周期监管,严把支付机构准入关,防范业务异化、资金挪用、数据泄露等风险,严防利用支付平台从事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促进行业良性竞争和规范健康发展。
  近年来,支付服务市场快速发展,创新层出不穷,风险复杂多变,机构退出和处置面临新的要求。2021年1月20日,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
  根据《条例(征求意见稿)》内容,《条例》将按照资金和信息两个维度,根据是否开立账户(提供预付价值)、是否具备存款类机构特征,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业务和支付交易处理业务两类,以适应技术和业务创新需要,有效防止监管套利和监管空白。
  在强化综合监管方面,《条例》将系统性提出支付机构在从事支付业务时必须遵守的原则与规定。
  在强化金融监管方面,《条例》将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丰富监管手段,包括强化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措施,规范人民银行的检查权和检查措施,明确支付机构股权质押、开展创新业务、重大事项变更等情况须向人民银行备案等监管要求。
  《条例》以做好支付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坚决打击违规活动、整治金融乱象为主旨,明确支付机构退出情形,加大对支付机构违规行为和违规人员的处罚力度。明确对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的机构参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加大对持牌机构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的机构提供支付业务渠道行为的处罚力度。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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