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风药业回复二轮问询:业绩稳定性再被追问 独立研发能力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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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风药业回复二轮问询:业绩稳定性再被追问 独立研发能力存疑
2023-11-30 16:40:00
距离前次IPO撤单后不到一年时间,特色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供应商浙江野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野风药业”)卷土重来,二次递表欲冲击创业板。
  近日,深交所官网最新进展显示,野风药业回复了第二轮监管问询。在第二轮问询中,野风药业针对创业板定位、营业收入与业绩稳定性、原材料采购和供应商集中等多方面问题进行了回复。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全球重要的多巴系列原料药供应商,2020年至2022年及2023年1至6月(下称“报告期”),野风药业营收、净利呈逐年下滑态势,业绩稳定性存疑。此外,公司重要原材料采购主要来自山东泓瑞集团,报告期内野风药业向其采购占比均超五成,存在供应商集中风险。
  营收、净利逐年下降
  野风药业成立于1996年8月21日,主营业务为特色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甲基多巴、卡比多巴、左旋多巴和醋酸卡泊芬净等特色原料药及其中间体,下游制剂涉及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妊娠高血压及肾性高血压药物、抗帕金森病药、抗真菌药等。
  作为全球重要的多巴系列原料药供应商,2020年度至2022年度,野风药业甲基多巴原料药全球市场份额分别为41.24%、43.42%、40.09%(以销售额计算,以下相同),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第一;2020年度至2022年度,公司卡比多巴原料药全球市场份额依次为21.11%、19.77%、30.48%,公司左旋多巴原料药的全球市场份额分别为6.36%、6.43%、6.70%。
  不过,尽管野风药业已在多巴系列原料药这一细分赛道上取得相对占优的市场地位,但仍难掩其近年经营业绩颓势。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野风药业营业收入分别为3.62亿元、3.40亿元、3.36亿元、1.68亿元,归母净利润依次为8646.73万元、6564.16万元、6511.80万元、2933.76万元,营收、净利均呈逐年下降态势。
图1 野风药业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图片来源:公司招股书
  具体而言,从产品结构上看,野风药业目前收入主要来源于多巴系列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多巴系列产品收入总额分别为2.94亿元、2.94亿元、2.93亿元、1.37亿元,收入规模基本维持稳定;但新产品醋酸卡泊芬净报告期销售收入依次为2185.03万元、0.85万元、2.71万元、431.11万元,收入规模存在较大波动。
  前述情况也引发了监管的高度重视,继首轮问询针对公司营收与业绩稳定性抛出多个问题后,深交所在第二轮问询中继续追问,要求野风药业说明“公司业绩的稳定性,是否存在收入持续下滑风险,公司应对措施及有效性”等问题。
  对此,野风药业主要回复称,结合2023年1至9月财务数据和相关分析,公司预计2023年全年业绩较2022年度将有所增长,不存在收入持续下滑的风险,且公司的应对措施有效,随着宏观经济加速恢复、产品生产工艺技术的不断改进、规模效应显现等,以及酶法左旋多巴、醋酸卡泊芬净等产品销售逐步放量,预计未来公司经营业绩将呈现上升趋势。
  发明专利大部分系储备技术
  除了经营业绩外,独立研发能力则是监管关注的另一大重点。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野风药业研发费用分别为1200.41万元、1289.25万元、1705.78万元、955.01万元,占营收比例依次为3.32%、3.79%、5.08%、5.69%。尽管野风药业研发费用率在逐年提升,但其距行业平均水平仍存在距离。在招股书中,野风药业将永太科技美诺华等7家公司列为同行业可比公司(下称“可比公司”)。报告期内,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平均值(算术平均)依次为6.42%、6.86%、6.88%、7.46%,可见野风药业研发费用率均低于同期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图2 野风药业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图片来源:公司招股书
  值得一提的是,野风药业研发费用中还存在部分委托开发费用。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开发费用分别为111.07万元、160.77万元、169.89万元、27.78万元,占研发费用比例依次为9.25%、12.47%、9.96%、2.91%。
  此外,从衡量研发能力的重要指标发明专利来看,野风药业目前有9项境内外授权发明专利,其中3项发明专利为同一技术在不同国家注册的专利;与此同时,包括“一种酪氨酸酚裂解酶工程菌及其构建方法与应用”、“一种合成康布他汀的方法”在内的6项境内外发明专利目前均系公司储备技术(其中5项为共有专利),尚未应用于具体产品的规模化生产,且未对公司贡献营收。
  在此背景下,第二轮问询中,深交所要求野风药业“结合公司现有专利证书对应的具体技术、专利应用于实际生产经营的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拥有专利技术的情况、共有专利人对专利使用与转让等方面的约定,分析并说明公司现有专利对主营业务的重要性,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专利数量及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共有专利人是否存在约束公司使用或处分共有专利的权利,并结合前述情况,分析说明公司是否具备独立研发能力。”
  对此,野风药业主要表示,虽然当前公司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数量较少,但与部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发明专利数量接近;公司目前有5项独立自主研发的发明专利处于申请阶段,另有6项自主研发的非专利技术,因此具备独立的技术研发能力。公司具备独立实施研发工作所需的各类物质基础,报告期内持续进行研发创新工作,不断进行研发投入,已经掌握或积累了多项独家授权发明专利、在申请发明专利、非专利技术。依托研发创新过程中建立的技术优势持续进行技术资源的产业转化,实现产品工艺升级及新产品的开发落地,有效赋能公司的可持续增长。因此,公司具备独立的研发能力。
  对单一供应商采购占比超五成
  此外,野风药业的供应商集中问题亦备受关注。
  招股书显示,野风药业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藜芦酮、二甲氧基多巴等,两者均属于小众化工产品,上游供应商较少。报告期内,公司藜芦酮、二甲氧基多巴的采购主要来自山东泓瑞集团(下称“山东泓瑞”,包括山东泓瑞医药科技股份公司、山东泓晟泰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海宁市上峰化工有限公司、上海永滢贸易商行等),野风药业对其采购金额分别为1.06亿元、1.04亿元、1.04亿元、0.44亿元,占采购总额比例依次达57.40%、54.24%、54.13%、51.22%。
  不仅如此,报告期内,野风药业与山东泓瑞所供应原材料相关的产品收入分别达2.84亿元、2.80亿元、2.75亿元、1.25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依次为78.55%、82.47%、82.11%、74.73%,占比较高。
图3 报告期内野风药业与山东泓瑞所供应原材料相关的产品收入及占比图片来源:公司第二轮问询回复
  据悉,野风药业与山东泓瑞签订了长期的独家战略供货协议,根据该合作协议,山东泓瑞生产的藜芦酮只能独家供给野风药业,若要销售给其他第三方必须获得野风药业的授权批准,且供应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期内,野风药业从山东泓瑞采购的藜芦酮价格低于第三方藜芦酮供应商取得报价单5%左右。与此同时,报告期内,山东泓瑞营业收入分别为2.56亿元、2.14亿元、1.90亿元、0.92亿元,利润总额依次为0.25亿元、0.20亿元、0.16亿元、0.08亿元,毛利率依次为30.71%、28.13%、27.69%、27.38%,多项经营指标呈逐年下滑趋势。
  前述情况也引发了监管的高度关注,在第二轮问询中,深交所要求野风药业“结合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山东泓瑞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向山东泓瑞采购原材料所生产产品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等客观数据,进一步说明公司对山东泓瑞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及依据,相关依赖是否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对此,野风药业表示,虽然报告期内公司向山东泓瑞采购原材料所生产产品对应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但公司对山东泓瑞不存在重大依赖。
  其中,针对采购占比较高的藜芦酮,野风药业分析称:公司与山东泓瑞在藜芦酮原料供应业务方面是相互依存的战略合作关系,不存在公司对其单方面的重大依赖;藜芦酮的生产工艺技术较为简单,公司早年曾自行生产,后考虑到成本效益因素,转为培育山东泓瑞为藜芦酮战略供应商,但公司仍拥有生产藜芦酮的成熟工艺技术;若未来山东泓瑞无法向公司供应藜芦酮,公司有能力在较短时间内自建藜芦酮生产线或切换培育新的供应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与山东泓瑞协商采取了有效的藜芦酮安全库存管理措施,能够在一定期间内有效应对山东泓瑞突发的供应中断风险;东营益盟盛药业有限公司(简称“东营益盟盛”)是国内另外一家藜芦酮供应商,若山东泓瑞突然出现断供,山东泓瑞或公司可临时向东营益盟盛采购,分散断供风险,降低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短期不利影响。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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