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 首次按“一区一价”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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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 首次按“一区一价”核定
2023-12-07 22:45:00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核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分区域核定了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的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
  《通知》分别明确了西北、东北、中东部及西南价区的跨省天然气管道运价率,并要求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各价区运价率,以及天然气入口与出口的运输距离,计算确定管道运输具体价格,向社会公开。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此次分区域核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能加快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有利于实现管网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平开放。”
  加快打造“全国一张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2021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暂行)》(以下分别简称《价格管理办法》和《成本监审办法》),进一步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体系。
  《价格管理办法》提出,在坚持“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定价原则不变的基础上,适应“全国一张网”发展要求,根据我国天然气市场结构和管道分布情况,把跨省管道分为西北、西南、东北、中东部四个价区,分区核定运价率,实行“一区一价”。
  《成本监审办法》明确,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由折旧及摊销费、运行维护费构成,并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运行维护费上限等主要参数取值作了具体规定,特别是将管道折旧年限由30年延长至40年,体现从严监管要求,有助于降低当期运价率,释放改革红利。
  对于《价格管理办法》和《成本监审办法》的出台,国家发展改革委认为,有利于推进管网互联互通,加快打造“全国一张网”,促进资源流动和多元竞争市场形成,推动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而此次《通知》印发,则是首次分区域核定了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的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
  有利于市场公平竞争
  我国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主要经历了从“一线一价”到“一企一价”再到“一区一价”的阶段。
  “以前在同一区域或相邻区域,不同管道的天然气运输价格是不同的。”林伯强表示,此次分区域核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有利于市场的公平竞争。
  《通知》指出,核定西北价区运价率为0.1262元/千立方米·公里(含9%增值税,下同),东北价区运价率为0.1828元/千立方米·公里,中东部价区运价率为0.2783元/千立方米·公里,西南价区运价率为0.3411元/千立方米·公里。上述价格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应当根据各价区运价率,以及天然气入口与出口的运输距离,计算确定管道运输具体价格表,并通过公司门户网站或指定平台向社会公开。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此次核价是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以来的首次定价,也是国家首次按“一区一价”核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价格核定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的跨省天然气管道运价率由20个大幅减少至4个,构建了相对统一的运价结构,打破了运价率过多对管网运行的条线分割,有利于实现管网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平开放,加快形成“全国一张网”,促进天然气资源自由流动和市场竞争,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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