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份关于衣料用液体洗涤剂的监督抽查通报,其中一款标称为“洁柔日化用品(广州)有限公司”生产的“洁柔·内衣清洗原液(500ml)”被检测出总活性物不合格。
对此,位于广东中山的洁柔纸巾品牌方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回应:非本公司生产。
声明中指出,此次被抽查的不合格产品并非该公司所生产销售,且受检单位“杭州京东惠景贸易有限公司”和产品责任方“洁柔日化用品(广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与
中顺洁柔无任何法律关系与合作关系。此“洁柔”非彼“洁柔”,
中顺洁柔在股权关系上与该两家公司并无关联。因此次通报导致部分消费者混淆误认,故特别声明澄清。
记者从
中顺洁柔微博上获悉,洁柔洗衣凝珠的商标被抢注,故有此误会。
中顺洁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称,
中顺洁柔即将推出家清日化产品——
中顺洁柔-洗衣凝珠。这款产品将以“
中顺洁柔”作为品牌名,届时也请消费者认清品牌与产品标识。
业内人士指出,消费者在购买生活用品时,一定要认清品牌和产品标识以及生产责任主体信息,以确保购买到有品质保障的产品。同时,面对市场上潜在的品牌和产品被第三方搭便车或仿冒等现象,以
中顺洁柔等为代表的国货品牌,应当及早做出应对措施,利用好法律武器,保护来之不易的品牌形象,也为消费者营造出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