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晚间,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贵州茅台”)发布2023年度回报股东特别分红实施公告,确定现金红利发放日为12月20日,每股现金红利为19.106元(含税)。
公告显示,本次分红方案已由
贵州茅台12月6日举行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放年度为2023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9.1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约240亿元,现金红利发放日为12月20日。
11月21日,
贵州茅台公布拟实施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消息后,引发热议。关于特别分红的目的,
贵州茅台称,是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为了提振市场信心,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增强股东获得感。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