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丨加快落实制度型开放目标,推动进一步扩大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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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丨加快落实制度型开放目标,推动进一步扩大开放
2023-12-14 09:02:00
日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必须坚持依靠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会议要求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与去年的会议相比,今年在开放方面做出的安排更加具体。
  会议要求“放宽电信、医疗等服务业市场准入”“解决数据跨境流动、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等问题”,“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打造‘投资中国’品牌”,切实打通外籍人员来华经商、学习、旅游的堵点。抓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的落实落地,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等,这些都是市场反应较大、企业比较关注的关键问题。
  2022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更加着重提出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经贸协议,主动对照相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深化国内相关领域改革,加大现代服务业领域开放力度等。
  今年以来,为了推动进一步扩大开放,我国做出了较多的制度建设和顶层设计。首先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有助于完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顶层设计。其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要求加强顶层设计,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今年12月,国务院公布《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致力于落实制度型开放目标,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包括内外贸标准衔接、内外贸检验认证衔接、内外贸监管衔接、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等。
  申请加入CPTPP和DEPA等高标准经贸协议,对我国服务业对外开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以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规范和促进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征求意见稿)》,对数据跨境有序自由流动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范;国家工信部发布的《关于创新信息通信行业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有序扩大电信业务对外开放,探索在自由贸易港等地区先行先试,试点扩大开放增值电信业务。年底国务院印发《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中,明确上海自贸区试验区承担数据跨境流动、电信开放等试点工作。
  应当看到,在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照相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深化国内相关领域改革等方面,我国已经进行了一系列顶层设计与制度安排。目前迫切需要这些政策及时落地,因此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开放领域制定出了更加具体的任务和目标。
  我们必须增强扩大制度型开放紧迫性,这种紧迫性首先源自我们对制度型开放的承诺。一直以来,我们坚持推进扩大对外开放政策,所以需要以切实的看得见的开放措施,回应市场的期待。其次,会议提出“放宽电信、医疗等服务业市场准入”“认真解决数据跨境流动、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等问题”“切实打通外籍人员来华经商、学习、旅游的堵点”等要求,是市场长期以来重点关注和关心的具体问题,应该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以结果为导向,尽早完成承诺。
  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刻,市场对开放具有强烈的期待,有效扩大开放有助于增强市场信心与活力。因此,我们必须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以切实的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高质量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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