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明确政务服务机构数据采集使用原则和共享机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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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明确政务服务机构数据采集使用原则和共享机制责任
2023-12-27 10:57:00
12月27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专题新闻发布会。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杨鹏飞在会议上表示,《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分为总则、政务服务管理数字化、政务服务办理数字化、监督保障、附则共五章34条。
  杨鹏飞称,注重数字政府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相协调。《条例》首次从制度设计上规范明确了政务服务数据管理机构与政务服务机构开展政务服务工作中的职权分工,对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以来各类迫切需要从法律层面予以明确固化的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确保政务服务及相关数字化工作符合法治精神和法律法规规定。
  紧扣“数字化”与政务服务相融合的发展理念。目前各地区在政务服务法规体系建设中,侧重从传统管理方法、办理流程方面予以规定。《条例》在全国率先以数字化为主线,同时兼顾传统政务服务中流程优化、机制创新、环节办理、材料精简等内容,规定了政务服务管理数字化、政务服务办理数字化以及监督保障等要求,为政务服务全过程数字化打下坚实基础。
  杨鹏飞介绍,《条例》突出政务服务数字化的广东特色。《条例》一是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的智能申报与审批要求,有利于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在政务服务工作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二是明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且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的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应当以电子形式归档和移交。
  三是明确将依法开具的证明事项纳入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统一管理,并推进实现全流程数字化办理。
  四是明确数字湾区建设,推动与香港和澳门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在数字化方面的合作,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工作机制,创新大湾区政务服务跨域办理业务场景和服务模式,便利三地的企业和居民。
  杨鹏飞表示,强化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工作创新。《条例》首次明确政务服务机构在政务服务工作中的数据采集使用原则和共享机制责任,有利于推动广东省数据采集和共享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首次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明确受理程序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程序进行规范,填补相应制度空白。根据各级司法行政和监管部门实践,《条例》创新鼓励政务服务机构创新使用远程视频、数字化图纸审查等辅助方式,部分勘查审验工作可通过视频方式远程辅助,最大程度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同时,为进一步突出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的保障,《条例》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的要求。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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