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向纵深:“四连招”完善“1+N+X”政策体系,三年打造世界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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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向纵深:“四连招”完善“1+N+X”政策体系,三年打造世界一流营商环境
2023-12-28 21:27:00
近日,粤港澳大湾区连发四项重要政策文件,推动大湾区建设深化。对此,国务院新闻办在12月28日举行发布会介绍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有关情况。
  自2019年《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广东省、香港、澳门,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为统领,不断完善“1+N+X”政策体系。
  比如,在重点领域方面,围绕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商务、金融、民航、文旅、中医药等出台了一系列专项文件;在重点地区方面,出台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出台横琴、前海以及南沙方案、河套规划等等。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简称《横琴规划》)、《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简称《前海规划》)、《关于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意见》(简称《特别规划》)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近日相继出台。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郭兰峰表示,这些文件和前面出台的大湾区有关文件一以贯之、一脉相承,都是着眼于把大湾区建设的重要部署落到实处,都是为了支持香港、澳门保持长期繁荣稳定,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发挥自身作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1+N+X”政策体系亮点清晰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在会上留意到,上述规划围绕服务港澳的目标进一步细化了合作平台的具体任务,推动粤港澳合作深化,不少举措在国内具有开创性意义。
  在突出深港合作方面,《前海规划》内容设计了“港资企业数、香港居民就业数、在港澳提供跨境服务政务服务的事项”等指标引导前海合作区建设,推动深圳和香港之间建立更广泛、更深层次的联系纽带。
  针对现代服务业作为合作平台的主业,前海将实施“前海全球服务商计划”,做优做强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国际法务区、国际人才港,打造风投创投、融资租赁、航运服务等集聚区,联动香港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推动设立国际船舶登记中心。
  目前,前海开发开放取得了积极成效,累计推出805项制度创新成果、88项在全国推广,实际利用港资336.6亿美元,孵化香港创业团队600家。
  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覃伟中表示,接下来,深圳将落实《前海规划》各项部署任务,坚持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围绕“四大定位、三阶段目标和六大领域发展任务”,认真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专项推进方案,举全市之力高水平推进前海开发开放。
  《横琴规划》则紧密围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初心使命,对横琴的空间布局、产业发展、民生融合、城市建设等领域作了详细部署,是明确横琴合作区未来15年发展计划的统领性文件。
  郭兰峰表示,《横琴规划》明确打造融合互动的琴澳“一河两岸”合作轴带,推进琴澳从同源走向一体化,并且围绕便利澳门居民在横琴生活居住提出了一系列的举措,包括要建设更多趋同于澳门生活的街坊,推动澳门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公共服务延伸到横琴等。
  针对琴澳两地产业共同发展,《特别措施》已经率先实施,聚焦现代金融、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医药健康、专业服务和其他领域等6大领域,部署实施了一批首创性、引领性的改革举措,为横琴量身打造便捷的市场准入政策安排。
  “从‘特别’二字,大家可以感受到《特别措施》含金量之大,主要是构建更好支撑澳门产业多元发展的市场准入体系和市场环境,促进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郭兰峰表示。
  比如,《特别措施》专门提出,在文化旅游方面,允许港澳导游跨境执业,放开澳门单牌营运车辆中的旅游客车出入横琴;研究建立合作区科研试点单位研发用物品“白名单”,对合作区科研设备、样品、试剂、耗材等物资入境免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支持重点行业企业联合成立在澳门注册、在合作区运营的国际绿色能源认证中心等等。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表示,合作区作为落实主体,将尽快制定出台详细的落实方案,对每条措施提出细化指标和完成时限,清晰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加快落实,让澳琴市场主体早日享受到政策和市场红利。同时,将建立健全与《特别措施》相配套的体制和机制,在规划、资金、人才和土地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郭兰峰在会上也透露,横琴很快将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理”。在规划中,“二线”封关以后,将实施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分类监管、风险监管,构建与横琴发展相适应的海关监管制度。目前“分线管理”涉及的有关税收和海关实施细则正在抓紧报批,一系列便利措施将逐步落地。
  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推进“软联通”
  “没有一流的营商环境,很难说是一流的湾区和城市群,它是一个地区竞争力的重要体现。”郭兰峰在会上表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充分发挥粤港澳综合优势,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近期出台的《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三年打造世界一流营商环境的目标,提出了“四大环境、一大工程”。
  在市场环境方面,提出以统一高效、竞争有序为目标,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比如,研究取消或放宽对港澳投资者的准入限制,推动横琴、南沙、深圳等地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落地实施,清理取消港澳企业面临的差别化待遇。
  在政务环境方面,提出以规范便捷、公开透明为目标,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涉企服务,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比如,推动湾区信息资源共享互认、政务服务“同事同标”,推动“一网通办”“免申即享”,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
  在法治环境方面,提出以公平公正、健康发展为目标,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比如,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协作,探索允许港资、澳资企业选择港澳作为仲裁地。
  在开放环境方面,提出以循环畅通、合作共赢为目标,提升“引进来”吸引力,增强“走出去”竞争力,建设国际人才高地,促进包容普惠创新。比如,充分发挥港澳在国家对外开放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推动大湾区企业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实施面向港澳人才的特殊支持政策。
  同时,《行动计划》还聚焦加快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以深入实施“湾区通”工程为抓手,在提升跨境通关便利度、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推动跨境便利执业与行业标准共通、便利港澳居民来粤发展生活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根据全国工商联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报告,广东连续4年荣获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份。到目前为止,广东省经营主体总量达到1800万户,其中企业有778万户,占全国1/7。
  张虎表示,广东将聚焦行动计划部署的“4大环境、1大工程”,重点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及发挥重大合作平台的引领带动作用三个方面推动落实,促进大湾区营商环境迈上更高水平。
  目前,除了在深圳、横琴试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广东还将推动南沙放宽市场准入与监管体制改革意见出台,进一步扩大“湾区标准”清单,加快推动“湾区认证”工作。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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