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迎来终审胜诉判决 历史遗留问题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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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潮能源迎来终审胜诉判决 历史遗留问题出清
2024-01-02 19: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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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日晚间,新潮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2021年7月8日作出的202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以下简称),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判决书显示,上述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违反了《证券法》和《新潮公司章程》,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四条之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应予以撤销。
  该判决一出,关于新潮能源所谓“双头董事会”的谣言便不攻而破。至此,新潮能源历史遗留问题得以彻底出清,公司治理得到进一步完善,有助于其继续专注主业,将股东回报作为工作重点。
  “双头董事会”画上句号
  回顾发现,此事缘起于2021年7月8日的“临时股东大会”,宁夏顺亿、金志昌盛等9名股东自行在上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召集程序存在多处违法违规的情况下,通过了罢免时任管理层和选举“新管理层”的16项提案。
  据此,“新管理层”多次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信息,进入新潮能源北京办公区试图接管,还通过各种手段阻止新潮能源股东大会的换届选举。由此,新潮能源陷入了“权力暗战”的漩涡,“双头董事会”言论也甚嚣尘上。
  此外,“临时股东大会”合法性问题也多次遭到股东和市场的诸多质疑。新潮能源也曾多次发布公告表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全面核查之后发现,上述“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违法违规,公司对上述会议及其决议效力不予认可。
  此次判决结论,说明上述“自行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为新潮能源的治理纷争划上句号。
  新潮能源表示,2023年2月27日,新潮能源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目前公司合法有效的董事会为第十二届董事会,其成员由Bing Zhou先生、Linhua Guan先生、王滢女士、程锐敏先生、戴梓岍女士、吴羡女士、赵庆先生、刘军先生及职工代表董事刘斌先生共同组成,任期三年;公司合法有效的监事会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由刘思远先生、陆旭先生及职工代表监事李艳齐女士共同组成,任期三年。
  历史遗留问题彻底出清
  在2018年以前,新潮能源发生多起对外投资损失及违规担保事件,最终导致十几亿对外投资和借款损失,数十亿的担保也使新潮能源官司缠身,股价萎靡不振。而今新潮能源历史遗留问题均得到有效解决。截至目前,新潮能源涉及的20余起诉讼已全部履行完法律程序,得到生效裁判,随着此次“临时股东大会”二审判决,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诉讼风险已全部出清。
  据统计,在过去5个会计年度里,新潮能源共挤出资产中的水分约60亿人民币。2018年,因历史遗留问题计提减值准备10.96亿元;2020年,因油气资产减值计提减值准备31.19亿元;2021年,因广州农商行案和油田弃置费用预计负债10.04亿元,2022年,因广州农商行案补充计提营业外支出人民币4.2亿元。
  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新潮能源仍坚持专注主业,精耕细作,公司发展已渐入佳境。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37亿元,同比增长94.07%;实现归母净利润31.28亿元,同比增长756.63%。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83亿元,归母净利润18.74亿元。
  公司经营管理能力获认可
  此前的教训,让新潮能源意识到,堵住制度漏洞才能谋得更好发展。近几年,新潮能源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章程和制度,形成了分权制衡的公司治理架构,权责对等的管理体系,并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科学决策及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司依法合规长效运营。
  新潮能源的管理能力得到市场认可。12月29日,由《证券市场周刊》发起的第十七届(2023)水晶球奖榜单发布,新潮能源荣获“最佳企业管理上市公司”和“最具社会责任(ESG)上市公司”两项大奖,彰显了新潮能源在企业运营上的卓越成就和在ESG上所取得的成果;9月7日,胡润研究院首次发布了《2023胡润中国能源民营企业TOP100》,新潮能源位列第85名,在上榜企业中,新潮能源是唯一一家以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为主业的民营能源企业;8月22日,由华顿经济研究院编制的2023年中国上市公司百强排行榜发布,新潮能源以优异的成绩排名216名。
  新潮能源三季报显示,包括兴证全球基金在内的多家机构今年陆续买入并进入前十大股东,二级市场上,在刚刚过去的2023年,新潮能源累计涨幅40.37%,远远跑赢上证指数。
  股东回报成未来工作重点
  此次判决之后,新潮能源控制权纷争彻底落下帷幕,历史风险出清,股东回报成为未来发展重心。
  新潮能源表示,目前,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均正常履职,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正常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公司将继续保持经营管理的稳定性,进一步提高治理水平,维护和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前,新潮能源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斌表示,本届董事会将保持公司发展战略的延续性,充分发掘现有资产的经营效益,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争取尽早实现美元回流和股息分配,扎实做好资本市场沟通和互动,将股东回报作为本届董事会的工作重点。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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