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 | 未审慎办理债券投资业务 泉州银行被罚30万元
2024-01-05 13:21:00
1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发布了1张罚单,剑指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银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泉州银行的主要违法事实(案由)为:未审慎办理债券投资业务,债券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
根据天眼查,泉州银行的前三大股东(发起人)为其他股东(持股比例32.8344%)、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15.1354%)、连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9521%)。
泉州银行上一次收罚单是在2023年8月7日,因未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等14项违法行为,被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警告并处罚款426.5万元。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