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不法贷款中介 福建出手规范金融机构贷款营销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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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不法贷款中介 福建出手规范金融机构贷款营销短信
2024-01-08 17:33:00
1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下称“金融监管总局福建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等四部门下发《关于规范辖区贷款营销短信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规范辖区贷款营销短信行为,深入推进不法贷款中介治理。
  “贷款营销短信”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依法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开展贷款营销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推介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不法分子冒用贷款营销机构名义违规发送营销内容、违规搜集使用个人信息等问题,侵害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金融监管总局福建局表示。
  为此,《通知》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依法从事贷款业务或贷款相关业务的机构开展短信营销的内容不得超过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金融业务范围;短信营销是贷款营销机构宣传的重要环节,各类信息发布平台非经贷款营销机构授权,不得开展短信营销贷款宣传;基础电信企业为贷款营销机构或其授权单位提供短信服务前,需审查营销机构金融业务许可证或持牌金融机构相关授权文件。
  《通知》具体从四个方面对短信营销贷款行为进行规范,以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短信营销合规管理机制。贷款营销机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短信营销合规性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是否超业务范围营销、是否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贷款产品进行推介、是否以不正当竞争方式开展贷款产品宣传等。
  二是建立合作机构营销管理规范。贷款营销机构要依法审慎确定短信营销贷款的业务合作方及合作形式,明确约定本机构、合作机构在短信营销中的权利义务,共同确保短信营销业务合法合规。
  三是建立短信营销贷款监测机制。贷款营销机构应加强对本机构短信营销贷款行为的日常监测,配合金融、通信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对于未纳入短信营销白名单的端口类短信号码,通信管理部门监测发现后通报金融管理部门,由金融管理部门组织贷款营销机构进行核实,通信管理部门对核实认定为非贷款营销机构使用或非贷款营销机构授权合作的短信端口配置予以处置。针对涉嫌发送贷款营销类短信扰民的投诉,通信管理部门实时转送金融管理部门,双方依职权分别依法处置,从源头上治理贷款营销短信扰民问题。
  四是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未经金融消费者同意或请求,贷款营销机构不得以短信形式向其发送贷款营销信息。以短信形式发送贷款营销信息的,基础电信企业应当明确信息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受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
  对于上述要求,金融监管总局福建局解释称,《通知》对贷款营销机构做好短信营销全流程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明确贷款营销机构开展短信营销的内容不得超过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金融业务范围;二是要求贷款营销机构建立短信营销号码白名单制度,全面、准确梳理统计本机构贷款营销短信号码并按规定向金融管理部门报送;三是要求贷款营销机构完善短信营销的内控管理机制,包括合规管理机制、合作机构管理机制、短信营销贷款监测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等四项机制,切实压缩不法贷款中介生存空间。
  同时,为了保障合法短信营销业务的正常开展,《通知》也明确,金融管理部门和通信管理部门要建立相关申诉救济工作机制:会同通信管理部门建立白名单短信拦截申诉救济机制。贷款营销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合规宣传营销业务因名单管理受影响的,可向金融管理部门申诉,金融管理部门核实后将结果统一提交至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处置;相关单位要规范贷款营销短信端口名单管理申诉规则,规范申诉处理流程和具体措施。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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