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11亿元建6座仿古驿站,结果全部荒废,每年却支出300万!陈家东:为了让领导有好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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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2.11亿元建6座仿古驿站,结果全部荒废,每年却支出300万!陈家东:为了让领导有好印象
2024-01-08 22:37:00
1月8日晚,电视专题片《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第三集《强化正风肃纪》播出,介绍了原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家东在担任漳州市委书记期间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经调研论证,盲目决策,造成巨额损失的案件细节。
  “为了让领导有好印象”,官员花2.11亿元建6座仿古驿站,结果全部荒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副主任王宇光:2013年下半年,陈家东任漳州市委书记后不久,就提出了打造“闽南生态文化走廊”示范段,并提出按照一比一的比例复制漳州古厝,打造建设6个驿站。建成后不久,就处于荒废失管状态。到我们办案期间去现场取证时,大多数荒草丛生。
  漳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始建于1300多年前的古城街区,至今仍保留下了传统格局和大量历史建筑。在闽南方言里,古民居、老建筑被称为“古厝”。依托本地特点打造旅游项目本身不是问题,但问题在于,陈家东的出发点存在严重偏差,考虑的不是如何带来长远效益,而是希望在一年一度的花卉博览会之前突击建设,好让上级领导看到自己的政绩。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副主任王宇光:未经调研论证就提出了一个概念方案,要求在当年也就是2014年11月,花卉博览会开幕前完成建设。这个博览会是漳州本地的一个影响较大的活动,建设这个项目能引起领导的关注。
  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当然领导来,这个是某某人手上做的,领导有好印象。因为要做了就是要能够吸引眼球嘛。
  由于陈家东一心想的是求大求快,在这个项目上同样是不经调查研究、不顾实际情况、不经科学论证,仅凭自己的主观臆想就强行拍板推进。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副主任王宇光:特别荒唐的是,这个项目未经深入的调研论证和可行性研究,但是他专门带了自己一个风水师,去选址看风水、调整方向,是典型的不问苍生问鬼神。
  6座仿古驿站总花费达2.11亿元,每座规模都相当大,最大的一座占地达6万多平方米。到建成后投入运营时,种种问题显现了出来。这些驿站都是原样复制当地著名古厝,旅游者到了漳州,自然选择去看古建筑本身,而不会来看复制品。从选址上,这6座驿站分散在25公里长的国道沿线,也形成不了聚拢效应。
  漳州市凌波景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杨瑞田:每个驿站将近在2到7公里左右的这个范围内,然后导致整个服务半径这块没办法形成,点与点之间的距离太长,没办法来聚集这个人气。
  外地游客吸引不来,而对当地市民来说,驿站距离主城区路程太远,老百姓们平时也不愿意过来休闲。
  附近村民陈志顺:全部荒废掉了,村民看了,每个人都会觉得可惜。
  当地一家国企受政府委托管理,旅游搞不起来,好不容易招过来几个商户,很快也都退租了。大多数驿站由此长期荒废闲置,维护成本高昂。
  漳州市凌波景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杨瑞田:驿站的管理人员、安保人员,然后日常的绿化管理,还有一些维修维护,水电费等费用是非常高的,每年支出的话就是将近达到300万左右。
  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它成功率怎么样,效果怎么样,就没有全面地深入地去看。我如果说经常多到现场去看看,那可能也好一点吧。最后做成这个样子了,所以我要认这个错。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审查调查发现,陈家东也存在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吃请等“四风”问题,还存在利用职权巨额敛财的腐败问题。经法院公开审理,陈家东非法收受财物共计9415万余元;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国有财产人民币341万余元;造成国有财产损失1.9亿余元,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2023年9月,陈家东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中纪委曾通报:搞权色交易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唯亲唯私
  2022年8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家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人民至上原则,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用公权力为利益集团服务,不认真履行“一把手”管党治党职责,严重污染政治生态,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唯亲唯私,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胆大妄为,毫无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侵吞国有资产,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陈家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家东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福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家东简历
  公开资料显示,陈家东,男,汉族,1959年8月生,福建长乐人,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9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1994年01月起任福建省林业科技中心主任兼省林木种苗总站站长;
  1995年10月起任福建省林业厅办公室主任;
  1996年12月起任福建省林业厅厅长助理、办公室主任;
  1997年12月起任福建省林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1年07月起任福建省第三批援藏工作队领队,西藏林芝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2003年12月确定为正厅级);
  2004年07月起任福建省林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正厅级);
  2005年04月起任宁德市委副书记(正厅级)、福安市委书记;
  2007年02月起任宁德市委副书记 (正厅级),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2007.06);
  2007年12月起任宁德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10年04月起任福建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2010.05);
  2013年08月起任福建省漳州市委书记;
  2016年12月起任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7年01月起任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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