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放松限售政策:备案满2年的房源已可挂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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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放松限售政策:备案满2年的房源已可挂牌转让
2024-01-09 00:38:00
在去年12月初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后,新的一年,海口率先响应,正式放松了楼市限售、限购等政策。
  蓝鲸财经获悉,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关于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内容涉及调整限购区域、商品住房限制转让政策、总部企业人才购房政策、企业购房政策等。
  其中,实行近六年的“五年限售政策”有所调整,商品住房限售时间“五改二”,居民家庭购买的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备案满2年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转让。
  某大型房产交易平台一位海口当地经纪人告诉蓝鲸财经,该平台1月8日起,备案满2年的房可以挂牌,此前备案未满5年不让挂牌。
  据蓝鲸财经了解,海南省针对楼市的“五年限售政策”出台于2018年3月底,政策出台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此外,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发布的《关于调整我市购房政策和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海口市实行全域限购,对外省户籍也不属人才的人员,社保或个税缴纳满5年方可在海口市购买1套住房。
  2023年12月20日,据海口发布公众号,当地对省外户籍人员限购政策有所调整。此次政策给出了具体的限购区域划分,限购区域对缴纳个税/社保的时间要求分为“满五年”和“满两年”。
  限制社保/个税须满五年的区域为长欢路和长海大道连接海秀快速路及长彤路以东、滨江西路以西、南海大道和红城湖以北区域(含海甸岛和新埠岛);桂林洋大道和兴洋大道连接江东大道及林海六横路以西、滨江东路以东、白驹大道和海文高速以北区域范围内。
  在上述区域内,非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海南省无自有住房,且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
  上述区域外,非海南省户籍家庭在海南省无自有住房,且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
  同时,新的通知在支持居民家庭合理住房需求方面做了调整,即停止执行海府办规〔2021〕6号文“自离异之日起任何一方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在海南省拥有住房的总套数计算”的规定;多孩(未成年子女两个及以上)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现行政策允许购买套数的基础上增加一套。
  此外,通知还明确,产权式酒店客房、酒店式公寓(非住宅性质)按商业项目销售政策执行。其中,2016年8月23日以前取得规划许可的产权式酒店项目客房,销售比例按原《海口市产权式酒店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据蓝鲸财经了解,该“暂行办法”并未对销售比例作出规定。
  上述日期(含)以后取得规划许可的产权式酒店项目客房,最高销售比例按《海南省产权式酒店建设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琼府办〔2016〕203号)执行,即“产权式酒店出售的客房数量由各市县政府根据需要决定,但不得超过客房总数的70%”。
  “海口此次发布的通知,相当于落实去年12月海南省住建厅精神,后续或还会继续出台相关政策。”海南一位资深业内人士称。
  对于政策效果,上述业内人士表示,“预期政策会对楼市有所提振,但作用非常有限。”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3年前11个月,海口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增加2个百分点,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则同比下降3.2个百分点。
  2023年12月7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涉及优化调整各市县已出台的、严于省级调整政策要求的相关条款、优化调整二手房交易转让年限等限制性条件等十方面。
  该“通知”提到,针对 2017 年以来海南省陆续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省级层面原则上不再新出台统一的调控政策,各市县政府在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可结合实际自主选择并及时出台政策措施,内容包括调整限购数量,降低存量首套住房的贷款利率,调整二手房交易转让年限等限制性条件,调整有关产权式酒店、酒店式公寓的限购政策等。
(文章来源:蓝鲸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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