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薪!珠海发布“促消费20条”,最低工资标准或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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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薪!珠海发布“促消费20条”,最低工资标准或上调
2024-01-10 17:03:00
珠海将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引导企业合理增长职工工资。近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珠海市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推出“促消费20条”,包括进一步健全工资增长机制、开展失业人员精准就业服务、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以及推动落实“有业有住有家”计划,鼓励更多国资国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等。
  最低工资标准将适时调整
  为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促进扩大消费,《珠海市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将提高消费能力放在首位。其中,保障居民收入稳步提升是重中之重。
  珠海提出,将进一步健全工资增长机制,适时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和高温津贴标准,严格执法监察,保障劳动者权益,同时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引导企业合理增长职工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南方+记者梳理,目前珠海市执行的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18.1元/小时,上次调整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距今已有2年时间。
  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
  就业是民生之本。珠海提出,将大力促进多渠道就业,深入实施“促进就业十条”3.0版,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及托底安置,开展失业人员精准就业服务,常态化开展公益性招聘活动;强化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为创业企业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和“一站式”创业孵化服务。
  在稳定大宗消费方面,若干措施则提出将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落实好现有的汽车更新补贴政策,鼓励汽车销售企业通过分期免手续费、赠送抵扣券、降低首付比例、补贴置换等方式,促进汽车更新消费。
  若干措施同时提出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明确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两免两减半”优惠政策;落实现有对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的有关政策。
  在消费者关注的用电成本方面,珠海进一步提出将支持各类已安装独立电表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工商业用电价格中的两部制电价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居民小区内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可选择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并允许其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电价政策。
  同时,增强充电桩供给能力,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有效满足居民出行充换电需求。
  吸引更多港澳居民到珠置业
  促进住房消费方面,珠海提出,将引导银行机构加快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和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扩大居民合理购房有效需求;鼓励房地产企业拓展港澳客源,吸引更多港澳居民到珠置业。
  值得注意的是,珠海再次强调,将推动落实“有业有住有家”计划,鼓励更多国资国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若干措施提出,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满足居民合理消费需求;鼓励银行保险机构通过高适配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刺激和释放新消费需求。
  珠海提出,将加快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大力增加文化、旅游等高品质服务供给,集聚更多人气,加大对珠海老字号、珠海消费品“名品”、珠海消费节庆品牌的推广力度,形成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的强大合力,并做大口岸、免税经济,打造环口岸消费带,建设一批服务港澳青年的跨境电商直播基地,科学合理设置口岸免税店及免税品监管仓库。
  南方+记者林郁鸿
(文章来源:南方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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