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流程慢、募资难、退出难等关键堵点,上海发布“32条”为股权投资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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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流程慢、募资难、退出难等关键堵点,上海发布“32条”为股权投资护航
2024-01-11 22:12:00
1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该政策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31日。
  其中提出,鼓励在上海股权投资集聚区新设(迁入)股权投资机构,允许在上海新设股权投资基金,并建立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快速通道机制。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自2016年以来首次放开股权投资基金在上海注册登记。
  同时,《若干措施》还从提升并购重组退出效率、畅通企业境内外上市通道、完善股权投资基金份额转让平台功能、大力推动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发展和试点开展股权投资基金实物分配股票等方面,为股权投资退出了拓宽通道,旨在打通股权退出难这一关键“堵点”。
  在业内人士看来,《若干措施》旨在推动股权投资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从九方面提出了32条政策举措,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该政策的实施也将有助于优化资本市场的结构,提升资本的运作效率,推动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的发展。”一位不具姓名的资深业内从业者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九个方面32条措施
  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周小全1月10日在《若干措施》解读新闻通气会上表示,“《若干措施》从优化股权投资机构设立服务和行业管理、引导投早投小投科技、支持企业风险投资发展、培育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畅通股权投资退出渠道、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推动行业联动创新发展、高质量建设股权投资集聚区、加强行业社会组织建设等九个方面提出了32条务实创新的政策举措,着力营造政府领投、机构跟投的氛围,驱动更多资本成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
  在最新提出的这32条举措当中,首个亮点就是放开了股权投资行业的登记注册。围绕股权投资基金在设立过程中的准入和流程两大关键环节,《若干措施》明确鼓励在上海股权投资集聚区新设(迁入)股权投资机构,允许在上海新设股权投资基金,并建立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快速通道机制。
  其中明确了多项相关的时间上限:对符合《条例》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的新设(迁入)申请,应在申报材料齐备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流程;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新设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集聚区直接向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具函件,无需向相关市级部门报送,申报材料齐备的,股权投资集聚区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函件。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自2016年以来首次放开股权投资基金在上海注册登记。“过去,上海市对投资类企业(含股权投资类企业)的注册和变更有着严格的限制。”仟富来资产总经理许佳莹对《华夏时报》记者分析,2016年来,上海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需要注册股权投资类有限合伙企业(基金),或者一般的民营企业想注册投资类公司从事创业投资或股权投资业务时,只能被迫出走上海,这就导致大量资金流向其他省市。而《若干措施》的推出一改之前态度,积极拥抱了股权投资机构。
  此外,《若干措施》还推动了股权投资要素集聚。其中要求,按照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进一步优化上海市股权投资机构空间布局,对专业服务能力强、政策扶持力度大、行业管理水平高的区和临港新片区等支持打造成股权投资集聚区,推动新设(迁入)股权投资机构集聚。股权投资集聚区应设立不低于100亿元的区级政府引导基金。
  在培育长期资本、耐心资本上,《若干措施》也推出了一批有分量的政策举措。其中指出,做好国家级基金在沪投资服务,在加强全国社保基金长三角科技创新专项基金落地服务的同时,做好其他国家级母基金、央企基金等的对接引进,推动加大在沪投资布局。
  同时,将引导保险资金采取逐步扩大投资比例等方式与上海优质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加大对上海重点产业和硬科技领域投资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在上海设立专业子公司,建立与银行理财资金对接渠道,投资临港新片区和长三角未上市企业和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企业年金、养老金等长期资金按照商业化原则投资股权投资基金。
  畅通股权投资退出渠道
  除了降低股权投资基金的准入门槛,加大引导资金流向股权投资基金之外,《若干措施》还打通了股权投资基金退出难的关键“堵点”。
  数据显示,在我国14万亿股权基金存量中,近一半即将到期。而上海又是全国股权投资基金和创投基金的“集中地”。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统计,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注册在上海的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管理人1843家、管理基金8865只、管理规模2.3万亿元,三项数据均位居全国前列,其中,上海的创投基金管理规模6150亿元,位居全国之首。
  业内人士分析,此前我国集中力量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但尚未系统性地培育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和并购市场,导致退出渠道单一,局限于被投企业IPO资本化。
  为打通股权退出难这一堵点,《若干措施》从提升并购重组退出效率、畅通企业境内外上市通道、完善股权投资基金份额转让平台功能、大力推动S基金发展和试点开展股权投资基金实物分配股票等方面,为股权投资退出了拓宽通道。
  其中提出,大力推动S基金发展。支持各类主体在沪发起设立S基金,股权投资集聚区对S基金新设(迁入)建立绿色通道,对S基金落地运营给予配套政策支持。推动银行理财、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国资母基金等加大对S基金的投资布局。
  “推动S基金的发展,有利于丰富我国的股权投资市场,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上述业内人士强调,通过设立S基金,可以吸引更多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进入市场,有利于改善资本市场的投资者结构。同时,对S基金落地运营给予政策支持,有助于提升上海作为金融中心的吸引力,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业的发展。
  另外,《若干措施》指出,试点开展股权投资基金实物分配股票。将股权投资基金持有的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向基金投资者进行分配,有序扩大试点覆盖范围。
  上述业内人士指出,试点开展股权投资基金实物分配股票,旨在优化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机制,提高投资者的投资收益。“这项政策解决了以往股权投资基金在退出时面临的流动性不足的问题,为投资者提供了更为灵活的退出方式。同时,这项政策也有利于吸引更多的资本进入股权投资市场,推动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的发展。总的来说,该政策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的高效运作,提升资本的配置效率。”
  与此同时,《若干措施》还支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上市,依托实施全面注册制及境外上市备案新规,支持符合条件的在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购重组等方式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
  2023年7月,国务院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对股权投资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此次发布的《若干措施》则全面贯彻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在市场准入、展业要求、登记备案、资金募集、投资运作、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安排,突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发挥支持科创功能作用等目标。
  “该政策的发布,较好地体现了《条例》中‘鼓励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发挥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科技创新等功能作用’的内容和精神。”许佳莹强调。总体来看,《若干措施》主要目的是促进上海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而其中诸如引导投早投小投科技、支持企业风险投资发展、落地财税优惠政策等条例,都将为股权投资行业注入活水,让资金在市场得以充分流动。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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