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实施两周年:2023年我国对其他14个成员国进出口12.6万亿元 较2021年增长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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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实施两周年:2023年我国对其他14个成员国进出口12.6万亿元 较2021年增长5.3%
2024-01-12 15:13:00
2024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RCEP)正式生效两周年。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1月12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RCEP实施两年来,从数据看,2023年我国对RCEP其他14个成员国合计进出口12.6万亿元,较协定生效前的2021年增长5.3%。
  吕大良介绍,两年来区域贸易成本得到了大幅降低,产业链供应链联系更加紧密,各成员间的贸易往来更加密切。RCEP持续为成员和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红利和实惠。
  一是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深入推进。2023年,我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出口6.41万亿元,占我国出口比重较2021年提升1.1个百分点,达到27%。其中,装备制造业出口规模扩大32.8%,占我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出口比重提升6.5个百分点。锂电池、汽车零配建、平板显示模组都保持大幅增长。同期,我国自RCEP其他成员国进口6.19万亿元,占我国进口总值的34.4%。其中,能源产品进口量较2021年增加了31.2%,占我国能源产品进口量比重提升2.5个百分点至32.4%。
  二是从企业享惠角度看,实际效果在持续释放。RCEP叠加我国和其他成员已经生效的双边自贸协定,为企业更好享惠创造了良好条件。2023年,RCEP项下享惠进口905.2亿元,减让税款23.6亿元,主要的享惠进口商品为塑料及其制品、机械器具及其零件、有机化学品等;享惠出口2700.7亿元,可享受成员国关税减让40.5亿元,主要签证出口商品有无机化学品、服装及衣着附件、塑料及其制品等。全国有723家经核准出口商自主出具RCEP原产地声明1.2万份,货值101.8亿元。
  “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强与RCEP各成员国海关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及时跟进成员最新动态,密切关注贸易便利化、关税优惠承诺等措施落实情况,承办RCEP相关领域培训,提升协定整体实施水平,为域内企业发展创造新机遇,为区域经济合作注入新动力。”吕大良表示。
(文章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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