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回应用电量与发电量差异:指标口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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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回应用电量与发电量差异:指标口径不同
2024-01-18 17:52:00
2023年前11月全社会用电量和发电量相差2946亿千瓦时,引发网友关注,纷纷提出“为何发、用电量数据不一致”“用电量怎么比发电量还多”等疑问。
  对此,国家统计局局长康义在1月17日的2023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称,发电量和用电量是反映电力运行的两个重要指标。这两个统计指标1-11月份数据的差异,主要是因为两个指标的口径不同。
  “它们的调查对象、统计口径、覆盖范围都不同。”康义进一步解释。
  一是统计口径不同。全社会用电量是从电力的使用方进行统计,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是从供给方进行统计。这两个统计的范围不同,具体来讲全社会用电量统计的是全口径用电量,即全部用电量,既有企业的用电量,也有居民的用电量,还包括电厂的自产自用电、线损等;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统计口径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发电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现在的标准是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所以它不包括规模以下小工业发电企业的发电,不是全口径的发电量。
  二是受部分分布式发电的影响。近年来广泛分散、体量较小的分布式太阳能和风力发电迅猛发展,而且较多分布在各类民居、商户和部分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中,这部分发电量因为发电企业规模较小,没有达到规模以上的工业统计标准,有些还是商户和民居,因此没有在月度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中统计,但会统计在全社会发电量中。
  “我们的数据一般都在次月中旬发布,分散在各地的体量小的发电量,我们会进行年度统计,而且也会在每年年度统计公报中发布全社会发电量。一般来讲,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约占全社会发电量的95%左右。”康义表示,在关注月度发电量时,不能忽略“规模以上工业”这个表述。“统计指标是比较严谨的,大家在使用的时候也要注意统计指标的含义、范围,便于更加准确地使用数据。”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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