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连板*ST美盛收监管警示函 “以涨停价回购”违反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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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连板*ST美盛收监管警示函 “以涨停价回购”违反相关规定
2024-01-19 12: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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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8日,*ST美盛(SZ002699)公告称,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前一日,*ST美盛因涉嫌违反规定,以当日涨停价格申买、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申买等情况,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近期,*ST美盛股价已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
  警示函显示,近期,*ST美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在开盘集合竞价和盘中连续竞价交易时段,存在以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进行委托申报的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因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江证监局要求,*ST美盛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切实规范回购上市公司股份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对此*ST美盛表示,公司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以此为鉴,切实加强对股份回购细则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坚决杜绝上述事项再次发生,确保后续股份回购顺利实施。
  1月12日,*ST美盛公告称,拟使用4000万元(含)至8000万元(含)的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2.35元/股(含)。回购股份是用于对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告发出之日,*ST美盛的股价已经跌至1.24元/股。随着公告发出,公司股价在接下来的交易日里开始上涨。
  1月16日晚间,*ST美盛披露《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显示,当天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成交价为1.37元/股,支付的回购总金额137万元。
  16日当天的开盘价、收盘价和最高价皆为1.37元/股,最低价为1.36元/股,当日涨幅约5.38%。且近期,*ST美盛股价已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
  16日、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3.3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1月18日,*ST美盛盘中一度触及跌停,但最终仍以涨停收盘,股价收于1.51元/股,市值13.73亿元,当日公司成交额放大至1.29亿元。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1月17日,交易所关注函提到,将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并要求*ST美盛就近期回购账户股票交易情况予以全面自查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文章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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