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条 广东先行!全国首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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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条 广东先行!全国首个
2024-01-20 17:36:00
1月20日,广东人大网发布《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这是全国首个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省的专门立法,为广东全面提升制造业当家优势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该《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月19日通过,自3月1日起施行,共6章44条。
  该《条例》是地方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先行性立法,将为广东全面提升制造业当家优势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对广东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具有重要意义。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为了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省,结合广东实际,广东省制定了《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
  《条例》中提到,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应当遵循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改革引领、开放融合、创新驱动、区域协调的原则,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集群化发展。
  《条例》要求,广东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巩固提升战略性支柱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科学谋划未来产业,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升级,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特色优势产业集群。鼓励和引导制造业企业围绕产业集群的共性制造环节,建设共享工厂,满足产业集群的共性制造需求。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推动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增强本省制造业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关键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和关键技术装备等领域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推动软硬件同步突破,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此外,广东省应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制造业发展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优化区域功能布局,促进制造业优势互补、紧密协作、联动发展。积极支持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光纤网络建设,统筹数据中心、超算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提升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撑能力。
推动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上市
  《条例》中提到,广东省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支持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性基金,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模式设立或者参与设立产业发展、风险投资等基金支持制造业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利用风险补偿、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激励措施,鼓励金融机构提高对制造业贷款投放比重,加强对制造业企业和重点项目的中长期贷款支持,加大首次贷款、普惠小微贷款、绿色贷款、融资租赁等支持力度;
  鼓励发展产业链与供应链金融模式,促进产业链与供应链内信用资源流转,支持制造业企业资金融通需求;
  加大制造业领域的债券融资服务力度,增强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等对制造业发展的支持;
  培育发展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专业评估市场,支持制造业企业以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股权等资产融资;
  鼓励保险机构提供保险资金支持、融资增信、风险保障等金融服务;
  建立与交易所、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联动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上市、挂牌、发债。
  应支持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制造业企业在工业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上已确权登记的厂房、仓库等物业,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分割。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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