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电力起诉!涉华西证券5000万股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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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电力起诉!涉华西证券5000万股股权
2024-01-22 18: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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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2日晚,西昌电力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就与张良宾、成都雅砌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涪陵投资集团关于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向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凉山州中院”)提起诉讼。近日,凉山州中院已立案受理。

  西昌电力请求判令公司与涪陵投资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自始无效,并请求判令涪陵投资集团将其持有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股股权及其孳息返还并变更登记至西昌电力名下,请求判令张良宾、成都雅砌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连带赔偿公司损失1046.67万元。
  公告显示,2002年西昌电力系国家股占60%以上的国有股份制企业,张良宾于2002年为西昌电力间接股东,同时为2002年成都雅砌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02年4月1日,西昌电力经张良宾介绍与涪陵投资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协议》明确约定为达到协议转让之目的,签订协议之时应当取得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转让的决议文件。在张良宾、涪陵投资集团明确知晓西昌电力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应当取得股东会批准转让的前提下,未经西昌电力股东会批准签署了该股权转让协议。张良宾为涪陵投资集团提供资金,并指使其控制的公司与涪陵投资集团签署了《债权债务转移协议》《委托持有股权协议书》《转股协议》等文件恶意串通约定该股权实际为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西昌电力及其股东丧失了涉案股权,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违反了《公司法》对股东权利的强制性规定。
  依据相关规定,西昌电力认为该《股权转让协议》系未经公司股东会审批同意,损害了国家、集体、社会利益,应当自始无效;西昌电力一直采取诉讼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返还财产并赔偿损失,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西昌电力表示,目前,案件审理程序尚未开始,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无法准确判断该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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