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将于2月1日-2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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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将于2月1日-2日召开
2024-01-23 16:52:00
1月22日,政协中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召开。中山市政协副主席林少棠、叶新雄、徐剑,秘书长李小建出席会议,副主席李庆主持会议。中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叶红光到会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会议听取了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院”工作情况通报。过去一年,中山市政府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经济运行持续恢复向好。中山市纪委监委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司法为民,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为中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十五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中山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和日程安排,政协第十三届中山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月1日-2日召开。会议审议了政协第十三届中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和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稿),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政协第十三届中山市委员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等。
  会议强调,中山市政协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调研协商,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要加强大团结大联合,着力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助力做好政策宣传、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等工作;要精心组织筹备,强化统筹协调,细化责任落实,努力把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开成一个高举旗帜、团结民主、求实奋进的大会。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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