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两地破产事务管理机构签署《合作安排》 建立多项交流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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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两地破产事务管理机构签署《合作安排》 建立多项交流协作机制
2024-01-24 06:46:00
近日,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署长张洁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破产事务管理署署长麦锦罗在香港签署《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破产管理署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合作安排》(以下简称《合作安排》)。此举成为深港两地破产事务管理机构常态化交流的起点,为深港两地在破产领域开展事务协作揭开新篇章。
  据悉,《合作安排》明确,双方将在以下方面开展深入合作:一是建立破产重大事务互相通报机制。二是建立破产理论与实务交流机制,共同举办座谈会、研讨会或者论坛,探讨两地破产理论及实务相关议题。三是建立专业人才交流培养机制,推动双方工作人员互派和交流学习,为对方人员来己方考察和培训创造条件。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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