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公司,IPO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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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公司,IPO撤回!
2024-01-24 10:35:00
中国基金报记者南深
  1月23日晚,传来剑牌农化IPO审核终止的消息。
  据上交所披露,因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剑牌农化”)及其保荐人东吴证券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剑牌农化冲击上市,最早可以追溯到2016年1月,之后公司又在2017年5月和2019年6月两次报送材料,无奈均等不来上会。全面注册制后,公司平移到上交所审核,2023年3月其上市申请再次获受理,但这次甚至未等来问询。在“卡壳”10个月后,公司及保荐人选择主动撤回,这样剑牌农化长达八年的IPO长跑折戟。
  剑牌农化主营农药原药、农药制剂以及农药中间体等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多次因安全生产和环保问题被处罚。财务数据来看,公司的扣非净利润在2020年和2021年存在下滑,盈利能力(毛利率)在报告期内也存在一定下滑。因上市申报过程中“存在大量纸质应收票据取得与背书存在异常”等原因,公司和保荐代表人分别在2020年和2021年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2020年、2021年扣非净利润下滑
  剑牌农化在招股书中自述,公司专业从事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原药和农药制剂以及农药中间体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四大类型、一百多个系列的农药产品,并形成了‘农药中间体+农药原药+农药制剂’协同发展的格局”。
  招股书称,公司全面布局国内市场、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境内销售网络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境外与德国拜耳公司、科迪华农业科技、印度联合磷化公司等国际知名跨国农药企业建立了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出口地区覆盖德国、美国、俄罗斯、印度等全球十多个国家及地区。
  因2023年3月平移审核后公司未再更新招股书,其最新财务数据还停留在2022年上半年。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2019年至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剑牌农化营业收入分别为 8.13亿元、10.16亿元、11.93亿元和6.97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3亿元、1.22亿元、9595.99万元和5847.14万元。不难发现,公司营收保持了稳定增长,但扣非净利润在2020年和2021年出现下滑。
  除了业绩,公司的盈利能力也有一定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11%、26.83%、20.88%和20.17%,毛利率两年半时间下降四成。剑牌农化解释,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产品结构变化及下游市场竞争程度等综合因素的影响。
  此次上市,公司原计划募资11.84亿元,其中11.1亿元投向农药中间体项目,8012万元投向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多次因安全生产问题被罚
  从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来看,剑牌农化生产经营中部分原料、半成品及产成品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有毒物质,生产过程涉及高温、高压等工艺,操作要求较高,存在一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六次因安全生产问题被处罚。
  如2020年8月27日,江苏盐城市滨海县应急管理局向公司滨海分公司下发“(苏滨)应急罚[2020]86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由于安全警示标识的张贴、安全设备设施的使用、应急救援器材未配齐全、个体防护措施不完善、现场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等五项,公司合计被处以罚款12.9万元。
  2021年4月6日,盐城市滨海县应急管理局向公司下发“(苏盐滨)应急罚〔2021〕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公司滨海分公司因未按要求安装有毒、可燃气体探头和阻火器,被罚款3.5万元。
  2022年1月12日,盐城市滨海县应急管理局向公司下发“(苏盐滨)应急罚〔2021〕15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公司滨海分公司因未按要求将危险化学品频呐酮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又被罚款5万元。
  除了安全生产风险,剑牌农化也存在一定的环保风险。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3月22日、23日对公司滨海分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滨海分公司“于导热油炉废气排放口,在线监测颗粒物数据每天均存在小时均值超过排放标准的情况”。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6月10日向滨海分公司下发了“盐环滨罚字[2022]3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10万元罚款。
  此外,2019年3月21日,位于盐城市响水县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当月底公司滨海厂区所在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停止供热,公司滨海厂区因此临时停产。在此期间,公司农药原药和农药中间体的生产和销售受到较大影响,上述因素导致公司2019年、2020年经营业绩出现一定幅度下滑。
曾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历史上,剑牌农化三次在核准制下报送上市材料。
  2020年4月,证监会的反馈文件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原始报表与申报报表之间差异较多”。
  为此,证监会要求剑牌农化详细说明主要差异的情况、产生原因、相关调整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财务报表项目比较数据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情况及原因是否已恰当披露;说明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制度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相关财务人员及负责人是否具备胜任能力。
  另外,经查,证监会还发现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大量纸质应收票据取得与背书存在异常、以相同票据向客户退款并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未按加工单位单独核算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证监会在2020年4月发文,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之后,在2021年12月,东吴证券时任剑牌农化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冯颂、李强也收到了警示函。证监会会发现其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在担任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代表人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应收票据等事项的核查不充分。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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