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新规!小于180平方米住房无需缴纳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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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新规!小于180平方米住房无需缴纳房地产税
2024-01-24 21:48:00
1月24日,重庆市政府公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根据《决定》,建筑面积未超过180平方米的高档住房无需再缴房产税。
  《决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自2024年1月1日起:一是将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税住房的计税依据由“房产交易价”调整为“房产交易价的70%”;二是将不同交易价格区间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对应执行的0.5%、1%、1.2%三档税率,调整为统一的0.5%一档税率;三是将试点以来新购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的家庭免税面积由100平方米调整为180平方米;四是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70%×税率(其中: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五是增加“市政府认为需要减税或者免税的其他情形”的兜底条款。
  以建筑面积超过180平方米的应税独栋商品住宅为例,政策调整后2024年应纳税额1120元,而政策调整之前的应纳税额则为8000元;建筑面积未超过180平方米的应税独栋商品住宅缴纳税额则由6650元下调至0元。此外,其余各档应税住宅均有几千元不等的减免。
  据悉,2023年9月份,重庆已经对实行了12年的房产税政策进行调整,将房产税征收对象中“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修改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同时将纳税期限由每年的10月1日至31日调整为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并调整了相关细则。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重庆是首批房地产税试点城市,实际上此前房产税对于增加税收收入的意义有限,更多的是对于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的政策意义。当前这一调整的背景是基于大户型或高档住宅是新房的主力,当市场对房价预期有所下调的时候,取消针对高档住宅的房地产税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新房市场的复苏。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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