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半年报存在与事实不符情形 天永智能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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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半年报存在与事实不符情形 天永智能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01-25 15: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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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徐一鸣见习记者张文湘

  1月25日,天永智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上海证监局对天永智能出具警示函,并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荣俊林、董事会秘书吕爱华、公司财务负责人王海红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本次监管措施的起源,可追溯至2023年8月30日。彼时天永智能发布了2023年半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3亿元,同比增长13.94%;归母净利润为555万元,同比下滑27.51%。目前,天永智能主要业务为高端智能制造业务,是智能型自动化智能装备及信息系统集成和智能型自动化设备的集成供应商,业务和产品可涵盖锂电池智能装备、光伏智能装备、汽车制造、新能源电机电池等领域。
  对于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的原因,天永智能在半年报中的解释是:“2023年上半年,是公司拓展业务领域投入较大的一年,也是在锂电池设备行业加大研发投入,进驻该行业的开始。归母净利润下滑,主要是报告期内作为新的业务拓展,锂电设备业务研发投入较大,子公司研发人员、项目人员薪酬及厂房费用摊销等固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
  天永智能2023年半年报显示,2023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为1979万元,同比下滑18.39%;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费用分别为1507万元和258万元,低于2022年同期的1719万元和356万元。而根据上海证监局的材料,天永智能2023年上半年锂电项目研发费用,仅比2022年同期增加78.8万元。
  2023年11月4日,天永智能发布公告,对2023年半年报内容进行更正。更正后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的原因是:“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形势下滑和同行竞争激烈的影响,产品销售价格有所下降;为拓展锂电项目市场,销售费用增加较多;为锂电项目提供资金保障增加银行借款,从而增加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更正后的财报显示,2023年上半年天永智能销售费用为2039万元,同比增长75.26%;财务费用为741万元,同比增长263.93%。
  1月25日,《证券日报》记者致电天永智能,公司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当时财务人员写财报的时候,将原因归结为研发费用增加,但搞错了,应该主要是销售费用增加。锂电研发费用增加并不多。”
  上海证监局认为,天永智能2023年半年报存在与事实不符的情形,公司将当期业绩下降归因为研发投入增加,虽系工作人员过失所致,但研发投入关涉投资者预期,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公司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对天永智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荣俊林、吕爱华、王海红等人未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责任,对相关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
  “如果上市公司的财报中出现差错,需要看是否导致结果重大性,如果过失导致截然相反的结果,比如公司从盈利变为亏损,那么这种过失就是误导投资人,是需要追究责任的,哪怕真是疏忽,重大疏漏也是重大错报,和财务造假的性质并无不同。如果过失没有重大性,这类过失应该由公司自行处理。”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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