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积极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人员养老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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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积极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人员养老保障需求
2024-01-25 16:31:00
1月25日,国新办就金融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负责人尹江鳌介绍,金融监管总局持续深化商业养老金融改革,在引导养老保险机构聚焦主业转型发展,服务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支持保险机构发挥长期稳健投资、养老风险管理等优势,不断扩大商业保险年金供给。目前,已积累养老金规模超过6万亿元,覆盖近1亿人。
  二是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养老理财产品是采用符合养老需求的资产配置策略,实现投资者养老资金长期稳健增值的理财产品。自2021年9月试点至今,11家理财公司在10个试点城市发行了51个产品,认购投资者约47万,规模超过1000亿元。
  三是推动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发展。特定养老储蓄由工、农、中、建四家银行在5个城市开展试点,期限分为5年、10年、15年、20年四档,利率略高于大型银行5年期存款利率。自2022年11月启动试点至今,存款人数约20万人,余额接近400亿元。
  四是启动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商业养老金由养老保险公司提供,集养老规划、账户管理与金融产品于一体,为消费者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养老资金稳健管理服务。自2023年1月起在十省(市)启动试点以来,已累计开户超过59万个。
  五是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常态化经营。该产品是投保简便、灵活交费、收益稳健,锁定到60岁后年金化领取的普惠型养老保险。这个试点是2021年6月开始的,2023年10月将其转为常态化经营。截至去年末,保单件数约74万件,累积养老准备金规模超过106亿元。
  六是积极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指导商业银行、理财公司、保险公司等积极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推动建立完善行业信息平台,建设产品展示专区,便利消费者选择。
  七是稳步推动养老保险公司专业化发展。2023年11月,印发《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养老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强化风险防控等提出明确要求。
  尹江鳌表示,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等精神,围绕做好养老金融这篇大文章和落实银发经济有关政策意见,推动保险机构发挥保险保障优势,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等为抓手,积极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人员养老保障需求。进一步优化个人养老金相关金融产品供给,针对个人养老金制度特点,研究完善相关业务监管规则。及时总结经验,持续推进商业养老金融试点。稳步推动养老保险公司转型发展,引导推动公司发挥专业优势,更好参与和服务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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