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里关于金融业的相关限制措施目前已经完全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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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里关于金融业的相关限制措施目前已经完全清零
2024-01-25 16:55:00
据中国网,1月25日,国新办就金融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在会上表示,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们推出了50多项金融对外开放的措施,主要可以归纳为几个方面:
  第一,取消了银行保险机构的外资股份比例限制,包括取消外资参股、收购、增资金融机构的股权比例限制。现在外国资本可以持有银行保险机构100%的股权,实现完全控股。并且已经有这样的机构,有外资独资保险公司、外资控股理财公司和外资独资货币经纪公司,还有外资独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这些都已经批准开业,目前他们的经营情况都比较良好。另外,《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里关于金融业的相关限制措施目前已经完全清零。
  第二,大幅减少外资数量型准入门槛。过去有一些对外资银行、外资保险机构准入中总资产规模的要求,对他们在经营年限的要求,都已经取消了,现在更注重外资投资综合资质评估。还比如说机构的类型也极大地丰富,现在各类外资金融机构,银行、保险、经纪公司、理财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都在我们国家设立起来了,并且经营良好。我们现在已经有5家外资控股的理财子公司,他们在产品设计、风险防控方面也有很好的经验和做法。还比如说,现在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的业务范围跟中资已经完全一致,完全实现了国民待遇。
  到去年年底,外资银行在华共设立了41家法人银行、116家外国及港澳台银行分行和132家代表处,营业性机构总数量已经有888家,总资产已达到3.86万亿元。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已经设立了67家营业性机构和70家代表处,外资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2.4万亿元,它在境内保险行业市场份额已经到10%,这个比例还是比较高的。外资金融机构深度参与我国经济金融发展和金融市场运行,已经成为中国金融业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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