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修订信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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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修订信贷管理制度
2024-02-02 16:41:00
金融监管总局2月2日消息,为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信贷管理能力和金融服务质效,金融监管总局对《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信贷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三个办法”),现正式发布,于7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的重点内容包括:一是合理拓宽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的用途及贷款对象范围,优化流动资金贷款测算要求,满足信贷市场实际需求。
  二是调整优化受托支付金额标准,适度延长受托支付时限要求,提升受托支付的灵活性。
  三是结合信贷办理线上需求,明确视频面谈、非现场调查等办理形式,适配新型融资场景。
  四是明确贷款期限要求,引导商业银行有效防范贷款期限错配风险,进一步优化贷款结构。
  五是进一步强化信贷风险管控,推动商业银行提升信贷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六是将《项目融资业务管理规定》作为专章纳入《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发布实施“三个办法”是完善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信贷管理能力,防范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做好“三个办法”的实施工作,积极推动信贷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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