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业界聚焦推广合同能源管理 强化绿色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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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业界聚焦推广合同能源管理 强化绿色金融支持
2024-02-02 18:34:00
日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前,全省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的目标,并在推进城市绿色低碳系统性建设、统筹县城和乡村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建筑节能减碳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广东省各地特别是广深等经济发达城市,建筑密度较高,建筑领域碳排放成为区域碳排放的主要构成之一。
  受访人士认为,建筑行业节能减碳是广东省推动“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抓手,此次《实施方案》对建筑领域的节能减碳目标和节能率目标给出非常具体的目标要求,将有力推动建筑领域减碳工作的开展。
  而为进一步发挥金融助力建筑领域碳减排的作用,业内人士呼吁尽快建立绿色建筑预评估体系,为金融机构提供明确可把控的贷前贷后评价机制。此外,推动市场完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机制,是打消金融机构顾虑必行之路。
  从公共建筑碳减排入手
  建筑领域碳排放是广东省总碳排放的主要构成之一。
  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周荃向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表示,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广东省建筑碳排放(建造+运行阶段)总量占全省碳排放总量的24.3%。而过去几年广东省建筑领域的碳排放整体仍呈现上升趋势,建筑领域碳减排是下阶段广东推进“双碳”工作的重要部分。此次《实施方案》对建筑领域多项节能减排工作给出了清晰具体的目标指引,如“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85%”“2030年前,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本体节能率分别达到75%和78%”等,有利于下阶段相关部门开展具体实施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方案》中多次提到对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建筑的节能减碳具体实施方案和目标,如“持续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到2030年地级以上重点城市全部完成改造任务,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到2030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综合能耗分别比2020年降低7%和8%”等。
  对此,周荃向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表示,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公共建筑的运行碳排放占建筑总碳排放的50%左右。公共建筑具有体量大,碳排放强度高的特点,是节能减排的重点。另外,对于既有建筑改造工作而言,公共建筑节能潜力相对较大,管理统一,改造工作相对好推动和实施。因此在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的工作中,先从公共建筑入手,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相对而言,住宅和其他非公共建筑具有房屋权属分散,统一管理难度较大等特点,此次《实施文件》仅提出“对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住宅应实施节能绿色化改造”的要求。而作为配套保障措施,《实施文件》提出了“全面推进建筑碳普惠激励机制”。
  但在当前碳普惠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如何创新碳普惠激励机制,以鼓励个人和企业对其权属的建筑进行碳减排改造?
  “在建筑领域,碳普惠激励机制的创新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包括扩大碳普惠机制覆盖范围,将更多的建筑节能降碳行为纳入碳普惠激励机制;其次,广东可以推动大湾区在建筑领域碳普惠的合作,推动建立大湾区建筑碳普惠方法学,将港澳建筑自愿降碳引入广东碳市场,激活广东碳普惠市场。”周荃建议。
  建立绿色建筑预评估体系
  无论是既有建筑的节能降碳改造,还是新建绿色建筑,项目所需投入的资金量都不小。
  为此,《实施方案》对金融支持政策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强化绿色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优化信贷产品和服务支持节能降碳工作。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理开放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市场,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等。
  事实上,今年1月,广州出台的《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也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推广能效贷款、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质押贷款、碳减排贷款等信贷产品”。
  上述两份文件均提到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目前被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是当下存量建筑改造过程中相对可行的合作模式。
  但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前期走访不少能源管理企业发现,目前对于合同能源管理,金融机构尚未走通一条相对成熟可复制的创新路径,不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期改造成本仍由改造方负担,改造进度相对缓慢。
  究其原因,周荃认为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项下的融资,存在不少难点。一是对于节能减碳效益缺乏明确的标准、公开可获得的数据和评估工具。二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涉及多方利益,其风险评估相对复杂,金融机构可能对该模式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等方面存在担忧。三是此类项目通常投资回报周期相对长,对金融机构来说是一个挑战。
  对此,周荃建议建筑行业和金融行业要加强跨行业合作,双方合作建立符合金融机构需要的标准、评估工具和风险评估体系;同时,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与激励。
  “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手段,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投资。2023年广东省住建厅已联合相关金融部门联合出台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关于加快推动绿色建筑产业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的通知》等鼓励政策,但实践中仍需各地尽快落实。”周荃说。
  在新建建筑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
  近年来,新建绿色建筑由于项目投资总额大,抵押物相对有保障等原因,成为不少金融机构积极支持的对象。但也有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负责人向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表示,目前金融机构支持新建绿色建筑的难点在于如何确保建筑物建成后能达到贷前阶段所约定的绿色建筑标准。
  周荃也表示,目前绿色建筑评价是在建筑运行阶段进行,而银行贷款往往发生在项目立项阶段,这个时间错配的矛盾导致金融机构难以确保项目在运行阶段可获得企业贷前承诺的绿色建筑标识认证。因此,尽管绿色建筑贷款规模增长迅速,但事实上信贷支持对带动建筑物环境效益提升的实际效果还有待考证。
  尽管目前市场上已有保险公司推出绿色建筑责任险等产品,由保险公司承担项目最终未能获得贷前承诺的绿色建筑认证带来的风险,为企业获得融资提供增信,但该增信手段仍未能覆盖银行的风险敞口。
  对此,周荃建议金融机构可以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对建筑的建设过程及运行阶段的节能降碳技术实施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项目在投入运行后可获得贷前要求的绿色建筑认证。
  “此外,目前省住建厅的广东省绿色建筑信息平台,可以实现项目从设计、施工、运行及认证的全过程信息披露,金融机构应加强与项目方联动,通过加强信息披露监控,实时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周荃说。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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