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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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
2024-02-07 17:57:00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办法》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加强中央储备棉管理作出规定:一是服务宏观调控。坚持中央储备棉轮换、收储、动用(含销售,下同)应当服从服务于棉花市场调控、应急保供、库存更新等需要的总要求,明确启动中央储备棉轮换、收储、动用的具体情形。二是明确职责程序。界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财政部等部门和单位在中央储备棉管理中的职责,并规定了中央储备棉计划下达程序、执行报告要求和操作方式等。三是加强储存管理。要求中储粮集团和承储企业加强内部管控、实行专库专人专账管理等,确保入库储备棉质量,明令不得擅自变更库点和串换品种、不得掺杂掺假和以次充好、不得故意拖延出入库、不得以中央储备棉对外担保或清偿债务等。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明确相关部门对中央储备棉管理情况和轮换、收储、动用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职权,并对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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