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金融活水灌溉科创土壤 广东出台“科金15条”

最新信息

引金融活水灌溉科创土壤 广东出台“科金15条”
2024-02-22 09:06:00
为加快推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进一步完善全过程创新链,2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正式公布《关于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15条举措覆盖创业投资、质押融资、银行科技信贷等方面。
  记者梳理文件发现,《意见》在科技金融多个领域提出改革创新措施,并提出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争取国家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相关试点。
  聚焦创业投资推动科技创新
  记者留意到《意见》中三条内容聚焦创业投资,分别围绕推动创业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吸引创业投资机构和高端人才来粤发展、拓宽创业投资的资金来源和退出渠道等方面,提出多项举措。《意见》提出鼓励社会资本联合国家和省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高校、科研院所、制造业创新中心、科技园区、行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以“公益资助+股权投资”模式,支持原创核心技术、前沿颠覆性技术突破并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此外,《意见》还提出,支持培育设立概念验证基金。建立健全国有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决策、业绩考核、市场化选人用人、员工激励、容错免责等制度,推动其更好发挥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关键作用。《意见》还提到通过优化创新创业领域的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办法,实施差异化分类考核,不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作为主要考核目标。争取国家支持,在广东优先实施鼓励创业投资企业长期投资的差异化税率等税收优惠政策。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科技信贷规模
  《意见》强调,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支持商业银行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和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通过出资或开发相应的长期投资产品等方式,为创业投资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科技信贷规模,鼓励结合科技型企业发展特点,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运用无还本续贷政策,采用更加灵活的利率定价和利息还付方式,切实满足不同类型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有条件的地市可安排科技型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短期资金周转支持。
  《意见》还提出完善差异化科技信贷管理与考核机制,健全科技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质增效,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完善知识产权评估、登记、管理等配套服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科技型企业特点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品和服务模式,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规模。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政策,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运作流程,扩大扶持政策和补偿基金覆盖面。优化知识产权处置模式,择优推荐专业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或平台,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委托、集中收储等方式将知识产权质物交予运营机构开展集中运营处置,拓宽知识产权流转、交易、变现渠道。
  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
  《意见》强调,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实施上市后备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引导优质科技型企业合理制定上市规划,抓住注册制改革契机上市融资。推动各地市完善科技型企业上市挂牌补助政策,重点支持符合国家和省战略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优质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已上市科技型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或可转债募集资金,开展以产业链“固链强链延链补链”为重点的并购重组。引导非上市科技型企业发行含转股条件的科创票据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通过股债联动解决不同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
  《意见》还提到,支持推动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以及专业证券服务机构在有条件的地市设立服务基地、工作站或建立定点联系人制度,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精准服务。提升广东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科技创新效能,不断丰富服务工具和融资产品,推动“专精特新专板”“科技创新专板”高效运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票据、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争取国家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相关试点
  《意见》强调加大“险资入粤”力度,鼓励保险机构丰富保险险种,为科技型企业技术研发、科技成果应用转化、知识产权确权维权、资金融通等提供保险保障。探索建立省级科技保险产品推荐机制,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软件首版次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等为科技型企业分散科技创新风险的保险产品纳入省级科技保险产品推荐目录,省市联动对科技型企业购买纳入推荐目录的保险产品给予一定的保费补助。
  《意见》提出,构建“补投贷”支持科技创新的联动机制,开展“补投贷”联动试点,发挥省级财政科技资金带动作用,构建“财政补助+创业投资+科技信贷”联动机制,在国家和省重点发展领域支持一批潜力突出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
  《意见》还提出加大科技金融领域改革创新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相关试点。争取广深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尽快落地,在财政、土地、人才等方面加大对试验区建设的支持,积极探索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和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需求的新模式、新机制、新路径,并适时将成功经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推广。争取国家支持,探索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展不以债转股为目的的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业务。
(文章来源:大洋网)
免责申明: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国内知名媒体,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引金融活水灌溉科创土壤 广东出台“科金15条”

sitemap.xml sitemap2.xml sitemap3.xml sitemap4.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