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科拟向控股股东定增募不超6.5亿元 股价涨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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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拟向控股股东定增募不超6.5亿元 股价涨5.26%
2024-02-23 15: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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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世科(300422.SZ)股价今日收报4.40元,涨幅5.26%。

  公司昨晚披露《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对象为宁国国控。截至预案公告日,宁国国控持有公司股份52,198,7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4%,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公司99,155,880股所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9.64%,宁国国控在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51,354,6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8%。宁国国控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宁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4年2月22日。本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51,461,814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宁国国控,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宁国国控的持股比例将得到提升,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宁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表示,本次发行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为公司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控股股东提高持股比例,提振市场信心;增强资本实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满足业务增长需求。
  近4年来,博世科共进行过3次募资,共计17.67亿元。
  公司同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61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0,893,396.2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8年7月11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职国际”)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8]17594号”《验证报告》。
  此外,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0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49,871,023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11.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9,999,997.4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3,377,929.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职国际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33310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88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9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9,155,880股,每股发行价为7.63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为756,559,364.4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456,676.3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750,102,688.0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天职业字[2021]40612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广州市国资委、宁国市国资委批复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显示,2022年12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州环投集团”)与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宁国国控”)及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共同签署了《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与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同日,广州环投集团与宁国国控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广州环投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博世科52,198,764股股份转让给宁国国控,并将其享有的占博世科总股本19.64%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宁国国控行使。
  2023年2月10日,广州环投集团与宁国国控及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股份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进行了补充和调整,并约定自《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由广州环投集团与宁国国控协商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广州环投集团变更为宁国国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广州市人民政府变更为宁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宁国市国资委”)。
  2023年4月20日,公司分别收到广州环投集团、宁国国控的通知,广州环投集团已收到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广州市国资委”)出具的《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批复》(穗国资批〔2023〕70号),广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广州环投集团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部分股份等方式转让公司的控股权;宁国国控已收到宁国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控集团收购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取得控制权有关事项的批复》(宁国资〔2023〕14号),宁国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国控集团通过非公开协议受让等方式收购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取得控制权。
  公司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显示,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各方充分协商,甲方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乙方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博世科52,198,764股,占博世科总股本10.34%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股份转让价款为51,937.77万元(“股份转让价款”),对应的股份转让价格为9.95元/股(“股份转让价格”)。
  公司2023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权完成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公告》显示,2023年5月25日,博世科收到宁国国控与广州环投集团的通知,广州环投集团向宁国国控协议转让52,198,764股公司股份事项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同日,广州环投集团与宁国国控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宁国国控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宁国市国资委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据博世科2023年度业绩预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15,000.00万元至20,00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亏55%至67%,上年同期亏损44,872.3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亏损23,500.00万元至28,50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亏44%至54%,上年同期亏损50,694.35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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