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证监会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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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证监会发声
2024-02-23 17:56:00
2月23日,证监会举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首席风险官、发行司司长严伯进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新闻发言人高莉主持新闻发布会。
  证监会采取举措打击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问题,如何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以及IPO倒查10年等消息,证监会相关负责人都予以了及时回应。
证监会多措并举
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打击力度
  在发布会中,李明表示,稽查执法是证监会监管的核心和关键一环,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最有力的保障。一个市场要人气兴旺、蓬勃发展,最关键的是大家相信这个市场是公平公正的。我们还将继续努力,依法从严办理每一起证券违法案件,完成好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职责使命,不辜负广大投资者的殷切期待。
  谈及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问题,李明表示,如果上市公司“说假话”“做假账”,必然会严重影响、干扰投资者的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市场也就无法有效运行,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也就无从谈起。
  李明表示,聚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这一目标,证监会将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对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财务造假,以及大股东违规占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证监会将持续投入更大人力、物力,通过年报审阅、公司历史数据对比、行业数据对比、重大舆情监测、投诉举报处置等多元化渠道识别造假线索,并通过现场检查核实验证,进一步提升线索发现能力。
  据了解,证监会近年来逐步积累了大量有效的监管数据,在运用大数据比对方面也形成了很多成果。紧盯上市公司滥用会计政策调节利润等恶劣行为,不让造假者“瞒天过海”“蒙混过关”。
  此外,证监会还将注重全流程监管执法,把好“入口关”,坚持“申报即担责”,日前证监会对思尔芯申请科创板首发上市过程中欺诈发行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这也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的首例;畅通“出口端”,对重大违法企业坚决出清。
  对于上市公司实控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违规占用担保等“监守自盗”行为,我们将打好“组合拳”,通过打击惩处,清查追偿、限期整改、移送公安,让其“人财两空”。此外,对于证券服务中介机构,我们将坚持“一案双查”,督促、警示“看门人”切实归位尽责。
  虽然上市公司中存在“害群之马”,但总体看,上市公司仍是中国优秀企业群体的代表,囊括了七成国内500强企业,是经济的基本盘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微观基础。
  据了解,目前沪深两市5116家上市公司仅占全国5000多万家企业主体的万分之一,但缴纳的税费相当于全国税收比重的1/4,营业收入相当于GDP的近六成。过去五年,上市公司累计研发投入5.8万亿元,研发投入已占全国企业研发支出的一半,创新领跑者地位更加彰显。同时,上市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示范样本,执行与国际等效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内控规范。
操纵市场是“骗”、内幕交易是“偷”
将重点惩治关键少数
  谈到如何看待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的危害,李明表示,操纵市场通过人为操控,扭曲股票价格,引发股价暴涨暴跌,误导投资者交易决策,获利离场后,留下“一地鸡毛”,让投资者损失惨重,其实质就是“骗”;内幕交易中少数人掌握内幕信息,抢先交易,占有更多获利机会,妄图在“无人察觉”中谋取暴利,其实质就是“偷”。
  他指出,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会破坏以价值投资为导向的市场生态,助长打探消息、投机炒作的恶劣风气,干扰投资者价值判断,形成了脱离基本面“炒差炒烂”的不良现象,严重影响市场定价功能发挥,侵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针对稽查执法下一步如何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他指出,证监会将通过全方位监控、大数据碰撞、多渠道收集、智能化分析等多维技术手段构建“穿透式”线索筛查体系,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行为进行精准识别、严厉打击。
  具体来说,一方面,重点惩治关键少数。部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违背忠实义务,利用其身份职位优势,偷看“底牌”,控制信息披露、炒作热点、安排股评、囤积股票、对倒拉抬、抢先交易,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必须予以严惩。我们将加强信息披露与交易监管联动,对相关线索进行增维拓展分析,持续精准高效打击,让敢于以身试法的关键少数受教训、长记性。
  另一方面,紧盯新型违法案件。及时打击利用新产品、新技术从事违法违规行为,消除监管盲区。如某些团伙利用场外个股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放大操纵收益,部分人员对LOF基金、可转债等品种实施操纵,目前均已从严查办。近期,还出现部分团伙利用远程操控软件隐藏交易痕迹操纵市场,为快速卖出而清仓式砸盘出货,牟取巨额非法利益,我会已配合公安机关完成收网,后续将推动严肃刑事追责。
进一步丰富惩戒手段和方式
对违法者形成叠加打击效应
  针对部分投资者反映一些案件处罚结果过轻的问题,李明指出,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确实是投资者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近年来,证监会从行政处罚、民事索赔、刑事追责等方面持续发力,努力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证监会积极推动修订《证券法》,提高行政处罚幅度,建立集体诉讼制度;推动《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提高证券犯罪的刑期,加大刑罚处罚力度。
  李明指出,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不枉不纵的法治原则,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丰富惩戒手段和方式,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失信惩戒、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行政措施,用好集体诉讼、支持诉讼和刑事手段,对违法者形成叠加打击效应。
  谈到如何进一步丰富惩戒手段和方式,李明指出,当前,资本市场新产品新技术加速演变升级,违法违规行为不断花样翻新,我们的调查手段、技术急需迭代更新,执法资源存在不足。
  面对上述情况,证监会将切实增强金融报国情怀和政治担当,持续提升执法能力。在线索发现方面,强化科技监管应用,提升举报奖励金额,坚持露头就打。在案件查办方面,证监会将更加聚焦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违规占用担保、违规减持、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密切盯防并严厉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影响市场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为投资者入市提供良好的市场秩序,使投资者投资时有信心、有恒心。
  针对市场高度关注的案件,证监会将主动通报工作进展与处罚结果,并及时发布类案情况、执法综述,提升执法透明度。证监会还将充分利用公安、检察驻会办公、沟通便利的机制优势,加强与相关部委的协作配合,在信息通报、形势分析、案件办理等方面加强联动,依靠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把“零容忍”执法毫不动摇、一以贯之地执行到位。
  此外,李明指出,我们还要充分发挥稽查执法的“惩罚”“教育”“治理”三重功能,不是仅仅一罚了之,更要及时发现监管漏洞、促进制度完善,以罚促改,以罚促管,注重在惩罚之后努力实现对市场生态的涵养和修复。
IPO倒查10年?
没有相关安排!将严格监管财务真实性
  针对有媒体报道IPO要倒查10年,证监会首席风险官、发行司司长严伯进表示,防范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目前没有IPO倒查10年的安排,媒体出现这方面说法,体现了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质量的关心关注。在发行上市监管工作中,我们正在持续加强全链条把关,严审重罚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我们也将大幅提高拟上市企业现场检查比例,以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回应投资者的关切。
  企业上市后,财务真实性仍是日常监管的重中之重。证监会综合运用定期报告监管、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循环筛查高风险可疑类公司,发现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的依法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无论是在审的拟上市企业,还是已经上市的企业,无论是什么时候上市的企业,都要受到证监会持续严格监管。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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