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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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向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
2024-02-24 1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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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2月24日,深交所向长春致远新能(SZ 300985,收盘价:27.88元)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2024年2月23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显示,经查,2022年10月9日至10月28日,你公司累计以1.24亿元募集资金置换“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前期自筹资金投入。但前述1.24亿元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事项,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未出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未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且相关事项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你公司的相关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5条和第6.3.7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相关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

  2022年1至12月份,致远新能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制造业占比100.0%。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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