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透露!上海大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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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透露!上海大动作
2024-02-29 20:34:00
《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日前发布,多部门在2月29日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透露了下一步的政策部署。
  2028年整个区域实现封闭运作
  海关总署副署长孙玉宁介绍,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是在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区、口岸限定区域管理制度基础上,叠加了进出境人员便利化的政策和措施,将“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制度从货物向自然人拓展,汇聚全球要素和资源,实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平台。
  《总体方案》明确,2025年底,要依托先行启动区目前基础条件,建设会展、培训、酒店、服务等相关功能设施,同时还会抓紧推进配套设施建设,实现先行启动区封闭运行。
  到2028年整个区域实现封闭运作,并完成整个先行启动区的建设。
  到2030年商务合作区全面建成,区域功能辐射带动能级实现进一步跃升,与东方枢纽7平方公里形成很好的联动效应。
  上海市副市长华源介绍,上海将重点围绕放大政策集成效应、打造平台载体功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三方面抓好《总体方案》落实。
  他表示,目前,上海已经成立了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运营主体,近期还将组建相关综合管理机构。下一步,上海将在海关总署和国家各部门支持指导下,抓好商务合作区规划建设和管理运营,扎实推进商务合作区建设发展。
  境外人员入区无需中国签证
  商务合作区选址紧邻着浦东国际机场和上海东站。为了创建高度便利的国际商务交流载体,目前,上海正在抓紧推进上海东站等重大工程建设。
  根据规划,上海东站年设计的客流将达到6000万人次,将于2027年建成通车。浦东国际机场的T3航站楼将投入使用,全场旅客保障量下一步将会达到1.3亿人次。
  而国际人员进出便利是国际商务合作区最大的特色之一。
  国家移民管理局边防检查管理司负责人龚耀表示,国家移民管理局创新高度便利人员进出的制度设计和政策措施。
  具体而言,一是境外人员搭乘国际或地区航班自浦东国际机场入区无需中国签证,移民管理部门凭商务合作区综合管理机构备案的有效邀请,仅开展国际旅行证件核验。
  二是国际侧入区的境外人员在区内开展商务活动,可停留30天,并可根据需要申请延期。
  三是国际侧入区的境外人员可在区内申请口岸签证,方便在国内开展商务考察等活动,移民管理部门依法提供相应的便利。
  四是境内人员入区实施通行许可管理,移民管理部门会同海关等单位全力保障境内人员入区交流交往的需要。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主任朱民表示,上海将学习借鉴国内外同类区域的最佳实践,结合商务合作区实际,为境外人员提供创新多元、便利高效的国际一流服务保障。
  例如,在抵离环节方面,除了便捷入区手续外,上海还将设置与浦东国际机场的专用交通通道,采用专用车辆接驳方式,为境外人士往返提供接送服务。
  浦东国际机场将设置前往商务合作区的多语种标识标牌,国际旅客自航站楼最远端搭乘接驳车辆抵达商务合作区的时间约20分钟,T3航站楼建成后,最快仅约10分钟。托运行李将直接送达商务合作区联检大楼的到达大厅,并可根据旅客需要直接送到合作区的酒店房间。国际旅客离境可在联检大楼直接办理值机手续。
  鼓励在区内开展大型医疗器械操作、航空模拟飞行等专业培训业务
  海关总署自贸司司长陈振冲表示,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有三个核心功能。
  一是便利国际商务交流。满足境外人员短期停留商务活动需求,为他们开展商务会见、商务洽谈等活动提供便利。鼓励总部型企业、跨国公司及国际机构等开展跨境商务活动。
  二是服务高端国际会展活动。鼓励国内企业与国际知名会展企业、境外专业组展机构、国际展览业协会等加强合作,在区内举办国际知名品牌展会和经贸类展会。允许外国机构在区内独立举办除冠名“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以外的涉外经济技术展会。
  三是提升培训服务质量。鼓励国内外的高校、研究机构、跨国公司、行业协会等在区内开展国际培训活动。鼓励在区内开展大型医疗器械操作、航空模拟飞行等专业培训业务。
  其中,专业服务业将迎来发展契机。朱民说,商务合作区是我国对外开放区域相关政策措施的集成优化,尤其是把特殊区域的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便利化措施有机结合,将对专业服务业融入全球的创新网络、提高发展能级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海关总署将和有关部门一道,细化出台配套措施。同时,做好方案的落地和实施工作,切实支持上海先行探索、积累经验、扩大开放。”孙玉宁说。
  赋予部分境外入区货物免税政策
  作为高度开放新高地,商务合作区在税收制度设计方面将有什么具体安排?
  对此,财政部关税司负责人王洪林表示,财政部聚焦实施货物高效管理和便捷行李物品管理,研究相适应的配套税收政策,商务合作区可在适用综合保税区现有税收政策基础上,叠加部分货物进口免税政策以及人员便利化措施,涉及免税、保税、退税等税收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赋予部分境外入区货物免税政策。为支持商务合作区建设发展,对商务合作区建设所需的基建物资和运营所需的设备、仪器等进口实行清单管理,按程序报批后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清单外商品照章征税。免税货物清单将根据商务合作区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满足建设运营需要,释放政策红利。
  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境外入区货物实施保税政策。除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外,对从境外入区的其他货物予以保税。
  三是对境内区外入区的部分货物实行退税。对境内区外入区的货物实行分类管理,对商务合作区建设所需的基建物资和运营所需的设备、仪器,符合综合保税区入区退税条件的,可按现行综合保税区政策规定退税。同时,政策规定从境内区外采购的其他货物入区照章征税,可适用现行留抵退税政策。
  四是区内消费照章征税。政策设计注重风险防控,对区内配套商业服务企业,从境外进口的货物(含区内采购的保税货物),须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后在区内销售,并缴纳国内环节税。
  五是便利人员进出。对境外人员携带自用、合理数量的行李物品进入商务合作区给予充分便利,境外人员可在区内提前办理出境行李物品的离境退税等手续。
  王洪林说,上述税收政策的实施,将为商务合作区建设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有利于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更好发挥上海对外开放优势。
  “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抓紧推进税收政策落地见效,支持商务合作区建设发展,助力上海当好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新发展的先行者。”王洪林说。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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