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24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3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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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24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3年期)
2024-02-29 22:28:00
据财政部2月29日消息,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24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3年期)。现就本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一)品种和数量。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票面利率、兑付安排、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从2024年2月25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2.04%;按年付息,每年2月2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7年2月2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107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4年3月6日招标,招标结束至3月7日进行分销,3月11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三)竞争性招标时间。2024年3月6日上午10:35至11:35。
  (四)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03%。
  (五)发行系统。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进行招标发行。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0.03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80个、30个和4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4年3月7日前(含3月7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0—24103—2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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