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建立医生多点执业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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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建立医生多点执业激励机制
2024-03-05 03:56:00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东省委会副主委、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鲁晓明认为,医生多点执业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他建议建立多点执业激励机制,激发医师多点执业积极性。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医生多点执业的积极性远未有效调动
  医生多点执业,对于活化医疗资源,缓解医疗资源贫乏地区就医难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健康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15条第2款规定“国家鼓励医师定期定点到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以来,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稳步推进,对于活化不同层次和地域医疗资源,更好服务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产生了积极影响。
  但由于多点执业激励机制不健全,医生多点执业的积极性远未有效调动,开展多点执业的医生比例极低。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东省委会副主委、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鲁晓明认为,医生多点执业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他建议建立多点执业激励机制,激发医师多点执业积极性。
  “尽管医师法规定,主执业机构应当支持医生多点执业并提供便利,但实践中,主执业机构对医师多点执业常持不鼓励的态度。”鲁晓明说,由于主执业机构不能从多点执业中获益,且增加人力资源管理等成本,出于保持竞争力、便捷管理等因素的考虑,医师多点执业很难得到主执业机构的支持。
  引导主执业机构将多点执业经历纳入医师职业提升内容
  当前,多点执业经历不仅未能列入医师职业提升、绩效考核要素,不能助力医师个人职业发展,而且面临赚外快、不安心本职工作等舆论误解和社会指责。
  鲁晓明认为,只要多点执业的风险未能有效化解,多点执业就难以长远持续开展。“当前主执业机构作为规范运行的公立医院,均会投保医疗机构执业责任保险及执业医师执业责任保险,但受财力等及观念等影响,一些多点执业机构没有投保前述保险,导致一旦产生医疗事故,医师往往需要承担赔偿等费用。”鲁晓明说。
  鲁晓明认为,当前医师多点执业的激励机制没有形成,有需要尽快建立相关激励机制。
  “尊重主执业机构在人力资源培养与管理上的投入,引导建立医生多点执业收益分成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成本的分摊机制。”鲁晓明说,对于从事商业性多点执业时,允许主执业机构在其收益中获得一定比例的提成,或者向兼职执业机构收取合理费用,推动实现多点执业机构和主执业机构双赢局面,引导主执业机构将多点执业经历纳入医师职业提升内容。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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