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局长王俊寿:多管齐下,群防共治,合力构建金融大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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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局长王俊寿:多管齐下,群防共治,合力构建金融大监管格局
2024-03-05 19:30:00
每经记者涂颖浩
  3月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在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俊寿计划就“多管齐下,群防共治,合力构建金融大监管格局”提出建议。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金融本身是经营风险的行业,防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王俊寿表示,防范金融风险必须对症下药、多管齐下、综合施治。至少涉及三个层面、六大责任的落实。
  第一层面,股东、高管责任是“内环”。这是最核心的,他们既是公司治理的牛鼻子,更是风险防控的主心骨。解铃还须系铃人。但一些大股东将金融机构作为“提款机”,一些高管专注于谋求个人利益,委托代理行为扭曲,这是造成很多金融风险的深层内因。
  第二层面,机构、行业责任是“中环”。关键是加强机构自律与行业互律,对风险做到防之于未发,治之于未萌。而目前相关责任落实存在缺陷,有的机构合规管理不到位;行业组织协调维权服务不足,在促进行业良性竞争、形成风险化解合力上作用发挥不够;有的第三方机构出具虚假会计、审计、评估报告,给了风险蔓延可乘之机。
  第三层面,监管部门、地方政府责任是“外环”。通过落实属地责任、兜底责任,强化“五大监管”,织密兜牢风险防控的安全网。过去一定时期金融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间条块化监管协作不足,存在监管盲区,“防火”不够有效,“灭火”过于冗长,风险处置耗费大量资源。
  在前三层面以外,全媒体时代,公众监督与舆论监督对风险防控同样有巨大力量。目前,金融领域的相关监督的积极性、判断力、执行力仍有待提高,“吹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对此,王俊寿建议:首先,落实好体制,加快形成适应金融强国建设需要的监管体制。其次,健全好机制,稳预期、树信心、促合规。第三,完善好法制,填补空白,减少掣肘,提升实效。
  王俊寿举例称,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股东的义务和监管措施的相关规定较为薄弱。建议以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为契机,将机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建立事前准入审批、事中持续监管、事后处置处罚的全流程监管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股东义务、限制性行为和监管措施,全链条穿透压实其风险管理责任。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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