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3月14日电,弘阳地产公告,该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申请对相关清盘呈请颁授的认可令,并于2024年3月13日取得盖印令状,即认可令。此前的2月14日,纽约梅隆银行伦敦分行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对弘阳地产的清盘呈请,涉及金额不少于2.29亿美元的财务义务,即该公司所发行于2023年到期的2亿美元9.50%有担保票据项下的付款金额。弘阳地产指出,尽管该呈请已被提出,公司任何及所有已发行及缴足股份自提出该呈请当日起的转让将不会根据公司清盘条例第182条的规定而无效。(21世纪经济报道)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