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宏立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 尚未收到投资款项退回已提起诉讼

最新信息

大宏立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 尚未收到投资款项退回已提起诉讼
2024-03-14 18:43:00


K图 300865_0
  历经一年多合作,本想借助专业机构能力及资源实现资本增值的大宏立(300865),未能实现此前预期。

  2022年大宏立公告全资子公司成都大宏立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新材料”)与四川商投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商投资本”)共同投资设立了四川商投大宏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合伙企业”)。
  按照规划,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合计为2亿元,其中商投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认缴出资1.2亿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60%;新材料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8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40%。拟投资方向主要为符合上市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的股权投资项目,具体包括军工、智能制造、新能源应用等新兴行业以及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产业。
  彼时大宏立称,与专业机构合作设立合伙企业旨在为更好的借助专业机构的专业能力及资源优势,整合各方资源,利用该专业投资机构的投后管理能力,通过项目投资实现资本增值,为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服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不过3月14日晚间大宏立公告,自确定投资意向以来,新材料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鉴于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新材料与商投资本发生诸多分歧,商投资本一直未按合伙协议/合伙决议全面积极履行合伙义务,公司认为该投资项目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考虑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
  此前,新材料已于2023年4月、7月相继向合伙企业账户按比例转入投资款540万元、393万元,合计转入投资款933万元。2024年1月25日新材料与商投资本签署退伙协议书,双方一致同意新材料退出合伙企业,同时商投资本将通过合伙企业账户退还新材料投资款项并给予资金占用补偿。
  不过截至公告日,商投资本尚未通过合伙企业账户退还新材料投资款项并给予资金占用补偿。
  大宏立称,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新材料已向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四川商投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退还933万投资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新材料已于2024年3月12日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目前,该案件尚待开庭审理。
  大宏立是国内领先的矿机成套装备制造企业,主要业务是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环保智能破碎生产线,产成品可广泛应用于交通运输、房屋建筑、水利水电以及机械制造、电子工业领域。公司下游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存在一定周期性。
  此外虽然该公司近年来逐步开拓海外市场,重点开发东南亚区域,但这两年受到复杂环境影响,公司海外业务暂缓。在近期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公告中公司称,随着宏观环境变动,东南亚基建需求不断提升,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东南亚市场的开发,积极在海外市场进行营销网络。
  在连续三年业绩呈现下行走势后,2023年前三季度,大宏立出现亏损,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69亿元,同比下滑33.23%;净利润亏损817.88万元,同比下滑149.58%。
  2023年全年,公司也预计亏损3000万元至4000万元,上年度为盈利2034.1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3200万元至4300万元,上年度为盈利1257.13万元。
  大宏立称,公司2023年度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两个重大项目产生重大亏损,其中公司承建的成都上一建材有限责任公司EPC项目,因相关政策调整致使该项目终止,公司被迫拆除并运回该项目设备,以减少公司相关损失。基于上述事实,该项目累计产生亏损2100万元左右。
  此外,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石灰石矿破碎生产线PC总承包项目,项目合同价9467.81万元,项目因施工设计方案调整、极端天气影响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迟,该项目累计产生亏损1500万元左右。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免责申明: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国内知名媒体,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大宏立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 尚未收到投资款项退回已提起诉讼

sitemap.xml sitemap2.xml sitemap3.xml sitemap4.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