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文:南沙作为广东唯一国家级新区将强化科创和对外开放平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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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文:南沙作为广东唯一国家级新区将强化科创和对外开放平台作用
2024-03-17 22:30:00
3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促进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建设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从增强新区科技和产业竞争力、多措并举扩大有效需求、支持新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四个方面,对今后三年拟集中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部署,打造带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目前全国共19个国家级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包括上海浦东、河北雄安新区和天津滨海、重庆两江、浙江舟山群岛、兰州、广州南沙、陕西西咸、贵州贵安、青岛西海岸、大连金普、四川天府、湖南湘江、南京江北、福州、云南滇中、哈尔滨、长春、江西赣江新区。广州南沙作为广东省唯一的新区,成为了该区域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唯一综合功能平台。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行动计划》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力,紧紧围绕改革开放综合功能平台的定位,推动国家级新区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更有作为,在激发经济发展活力上精准施策,在重点领域改革上深化探索,努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改革开放新高地、城市建设新标杆。
  多次“点名”广州南沙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梳理发现,《行动计划》在科技创新、培育消费新业态、建设国际枢纽港、拓展双多边合作、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等领域“点名”广州南沙新区,有望进一步强化南沙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科技创新和对外开放的平台作用。
  《行动计划》提出,发挥科技创新资源集聚优势,支持张江、南沙科学城等高水平承担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任务,建成投运一批大科学装置,研究“十五五”时期在有条件的新区建设新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可行性,支持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和平台向具备条件的新区倾斜。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李晓琳解读《行动计划》时表示,技术革命性突破是催生新质生产力的首要条件。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源头来自于新技术,特别是原创性、颠覆性技术。新区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发展的第一动力,是我国科技创新策源最活跃的区域之一。广州南沙新区南沙科学城是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冷泉生态系统研究装置、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大洋钻探船、深海科考中心等落地,引领海洋科技力量集聚,率先深耕“深海”技术。
  南沙位于广深港、广珠澳“人字形”科技创新走廊的交汇点,有条件成为串联重要节点。《行动计划》也提出,将支持南沙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内建立健全协同创新机制,实施产业核心技术联合攻关、科技成果跨区域转化,推动创新要素有序流动和高效配置,服务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范渊认为,从历史发展脉络来看,国家级新区是国家在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引擎和空间平台,在创新体制机制、引领区域经济发展、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广州南沙新区发挥国际大港开放优势,携手港澳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打造融通港澳、接轨国际的一流人才发展环境,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
  《行动计划》在发挥临港和开放平台优势方面,将支持广州南沙新区把握广州港建设国际枢纽港的机遇,重点发展临港产业和现代航运服务业,提升港口枢纽、水运通道功能,促进要素集聚,拓展陆海内外联动和向海经济发展空间。在创新拓展双多边合作模式和领域方面,《行动计划》提到了广州南沙新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基地被纳入“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务实合作项目清单,计划打造为中国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投资促进、金融财税、风险防范、争议解决等高标准、国际化一站式服务平台。今年1月,首批近百家内地、港澳的高水平机构和企业签约成为基地合作单位,广东省发改委、广州市政府、香港贸易发展局在南沙签署支持基地建设合作备忘录。香港贸易发展局内地总代表钟永喜在签约时表示,将加强贸发局广州服务中心、南沙“走出去”服务基地、香港平台“三点一线”联动,构建一条服务企业“走出去”的新通道。
  在培育消费新业态方面,《行动计划》聚焦“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给予新区支持。其中,包括支持上海浦东、天津滨海、重庆两江、广州南沙等新区积极打造国际消费中心重要承载地。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顺应消费理念转变趋势,发掘培育一批自主、新兴、高端、小众特色品牌,培育国货“潮品”等新的消费增长点。
  支持重大项目和重要改革
  发改部门一直发挥着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行动计划》对于新区重大项目的审核推进、资金支持、引进投资等重要工作,将予以积极支持。
  《行动计划》提出,新区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库,将列入国家有关规划的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国家支持的项目全部入库,加强重点监管,实行专人盯住、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有关部门、相关省(市)结合编制“十五五”重点规划、审核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对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积极支持。
  在健全协调解决机制方面,新区可以依法依规深化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多评合一等改革探索,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新区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在引资方面,将探索通过联合发布新区投资机会清单、组团开展“走出去”和“引进来”系列活动等方式,主动释放资源要素,创造市场机会,吸引各类资本、企业等落户。
  在《行动计划》支持下,新区还将在更多领域获得改革赋权,具体包括,鼓励有关省(市)采取负面清单管理等方式,扩大对新区的政府数据共享范围;鼓励相关省(市)结合千亿级产业及主导产业发展需求,赋予更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认定权限;支持有条件新区按照功能用途互利的原则实施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探索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在严格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允许地方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
  李晓琳表示,《行动计划》强调支持新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特别是明确提出赋予新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支持新区所在省市采取清单管理、集成改革等模式深化改革。推动新区大胆试、大胆闯,持续增强改革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有利于新区加快优化调整生产关系,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让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加快实现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促进形成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优化组合的质变。
  《行动计划》还将加强新区制定和完善法规规章,支持具备条件的新区所在省(市)依法依规制定和完善新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明确新区功能定位、发展目标、管理体制等,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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