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公司分类监管正式落地!谁利好,谁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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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险公司分类监管正式落地!谁利好,谁受限?
2024-03-18 20:49:00
人身险公司五级分类监管体系靴子落地。为加强人身保险公司机构监管和分类监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质效,推动人身保险公司高质量发展,3月18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人身险公司施行分类监管意味着险企的监管评级将与公司治理、业务经营等维度的表现直接绑定,综合风险水平等级数值越大的险企,未来的路或越走越窄。
图片来源:壹图网  业内人士表示,《办法》不仅凸显了奖优限劣,更有利于纠偏矫正早期风险隐患,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保障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未来,监管机构将更加关注公司的风险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而不仅仅是公司的规模和业务范围。
  分5个等级,数值越大风险越大
  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是指监管机构根据行业数据和非现场监测、现场检查等掌握的相关情况,按照本办法对人身保险公司的整体状况进行评估的监管过程,是对人身保险公司实施分类监管的基础。
  根据《办法》,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办法》对人身保险公司进行日常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并每年对人身保险公司的整体风险状况进行一次监管评级。
  人身保险公司综合风险水平等级划分为1—5级和S级。评级结果为1—5级的,数值越大反映人身保险公司风险越大,需要越高程度的监管关注。
  评级如何进行打分?据了解,综合风险水平等级评定采用权重法,总分值为100分。对公司治理、业务经营、资金运用、资产负债管理、偿付能力管理、其他方面等六个评估维度的得分进行加权计算。
  分数的多少,直接影响评级的高低。具体评定标准为,大于80分的情形,综合风险水平等级为1级;大于75分小于等于80分的情形,综合风险水平等级为2级;大于70分小于等于75分的情形,综合风险水平等级为3级;大于60分小于等于70分的情形,综合风险水平等级为4级;小于等于60分的情形,综合风险水平等级为5级。
  正处于重组、被接管、实施市场退出或风险处置进入实质性阶段的人身保险公司,经监管机构认定后直接列为S级。
  人身保险公司的监管评级结果是衡量人身保险公司风险程度的主要依据。比如,监管评级结果为1级,表示人身保险公司能够较好地管理各类风险,出现风险的可能性较低。而监管评级结果为5级,表示人身保险公司为高风险公司,需要限制高风险业务,压降风险敞口。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还规定,对监管评级结果为5级的公司,在采取上述监管措施基础上,必要时应制定实施风险处置方案。可视情况依法安排重组、实行接管或实施市场退出。
  “监管评级结果为5级,这意味着该人身保险公司存在严重的风险隐患,风险抵御能力较弱,需要监管机构立即采取纠正措施,比如限制高风险业务、压降风险敞口等。”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工程执行主任袁帅表示,通过科学、系统地评估人身保险公司的整体状况和风险水平,可以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分级制度则能更清晰地识别出不同风险程度的公司,从而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成趋势
  早在2023年召开的工作会议上,监管就指出坚决整治恶性竞争乱象,研究出台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和分类监管制度。
  此次人身险公司分类监管的正式落地,在业内人士看来,将对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武忠言认为,实施分类监管,既有利于避免平均分配使用监管资源,突出重点监管和一般监管相结合,提升监管质效;也有利于避免监管措施“一刀切”,一把尺子量到底,凸显了奖优限劣,关爱“好孩子”惩戒“差等生”,体现了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更有利于纠偏矫正早期风险隐患,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保障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首先,它将促进人身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推动公司更加注重风险管理,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其次,分类监管有助于优化监管资源配置,使监管机构能够更精准地把握行业动态,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此外,它还将促进人身险市场的公平竞争,为优质公司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袁帅表示,随着分类监管的实施,风险管理水平高、经营状况良好的公司将获得更多的发展空间,而高风险公司则可能面临更严格的监管和限制,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市场的竞争格局。
  需要关注的是,分类监管是保险监管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营评价指标体系、服务评价指标体系一起,分别从风险状况、经营效果和服务水平三个不同维度对保险公司进行评价。比如,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每年从速度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三个维度,对保险公司经营状况和效果进行评价。
  武忠言认为,三套指标体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一起构成“三位一体”完整的保险公司监管评价体系,旨在引导保险公司以人民为中心,回归保障本源、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行业转型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
  《办法》从另一维度也体现了监管政策的连贯性。信达证券指出,整体来看,《办法》与2022年5月原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向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的《人身保险公司法人机构风险监测和非现场监管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一脉相承,通过多个维度建立评估要点,对法人机构进行风险检测和指标评估,实现风险的全流程监测。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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