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缅怀的名义?渐成产业的“AI复活” 有些问题要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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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缅怀的名义?渐成产业的“AI复活” 有些问题要讲清楚
2024-03-19 14:52:00
知名音乐人包小柏用AI技术“复活”了逝去的女儿,拳拳爱女之心,令人动容。然而,掀起话题风暴的同时,AI“复活”的意义逐渐走偏。最近,网上有人借机“复活”了李玟、高以翔、乔任梁、科比等等已逝的公众人物。随后,乔任梁的父亲、江歌的母亲接连喊话网友,“不接受”,要求始作俑者删除视频。
  潮新闻记者发现,“AI复活”渐成产业链,淘宝、小红书等多个电商平台上都有“AI复活”定制怀念视频业务。AI“复活”是缅怀还是生意,是好是坏,人们看法不一。
  只需要999元
  就能得到一段一分钟“复活”视频
  在电商平台上,“复活”套餐包括让照片动起来,开口说话,定制方言视频,甚至定制可实时对话的“数字人”等等,价格区间从9.9元到上万元不等。
  电商平台截图
  一份标价999元的AI数字人声音克隆套餐,只需用户提供30秒的人物语音,普通话或方言都成。下单前,将声音文件发送给客服,客户确认满足声音克隆条件后,再提供一张人物照片和一段说话内容的文案。两天之后,就能生成一段时长1分钟左右的“复活”人物视频。
  价目单上,卖家写道“人物音色还原度95%以上。”
  价格再高些的全系克隆套餐,还能加上肢体动作。如果想要和“数字亲人”实时对话,可以再加3000元,需要提供10-30分钟的语音,“训练”三天后就可以和“数字亲人”进行简单的对话。
  “卖家秀”里复活的视频,会随着话语做一些微表情,比如微笑、眨眼、嘴部开合、微微点头等,但整体看来,面部表情还是比较僵硬的。
  3D虚拟技术工程师陈海中表示,其实所谓“数字复活亲人”,并不是很难的技术。语音、语言、动作模型、特效等等技术都已经发展得很成熟,类似数字生命、仿真人等技术,许多大平台都在研发。“现在开源的功能少,性能差,目前还没有一家是真的有完备方案的。”他说。
  在电影《流浪地球2》里,刘德华饰演的科学家图恒宇将自己的女儿——丫丫的意识,进行存储上传,制造了一个在数字世界中与丫丫一模一样、会即时应答与互动的“数字生命”。
  现实中,我们离这样的“复活”还有多远?
  中南卡通是国内最早做仿真数字人的企业之一。中南卡通CEO沈玉良接受潮新闻采访时说:“理论上要训练成电影中那样的仿真人也不是不可能,但需要足够多的原始数据和素材。”实际上,“数字人”最难训练的并不是语言和行为动作,而是意识、性格、情感、默契度等。
  沈玉良说,现在训练一个能互动、能跑跳的数字人,大概需要七位数(上百万元)的资金,所以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没有那么大的财力去实现,普及有相当大的难度。“现在网上售卖的这种,只能简单生成一段视频,多聊几句就露馅了。”
  陈海中则认为,再先进的“复活”也只是记忆片段,不可能代替真人,“因为哪怕是最亲近的人,你也只能了解人物的一部分,生成的性格也只是亲人以为的性格。”
  科技重生的伦理激辩
  学者:AI为祭奠提供更具现实感的选项
  在包小柏“复活”女儿之前,用AI“克隆”数字亲人的话题也时常在网络中发酵,每每出现都伴随着巨大的争议。
  支持者认为这种技术可以为人们带来希望和心理慰藉,可以让人与骤然逝去的亲人好好告别,弥补遗憾。
  而批评者则认为“死亡,是每个人都要学习和面对的课题”。AI复制品的出现,更容易让人沉溺于悲伤之中,更不利于家属走出创伤。
  此外,“AI复活”也面临着一系列伦理和社会的问题,比如现在网上风靡的复活“公众人物”,就带来巨大的争议,甚至是权利的侵犯。那么,如何界定“AI复活”的合法合理性?这样做是否会给生者带来二次伤害?
  2013年影视剧《黑镜》里有一个“预言”,女主“复活”了在车祸中去世的丈夫,虽然复制了丈夫的记忆和躯体,却无法复制其情感和选择。AI没有情感,整日睁着眼睛无需睡觉,手被碎片割伤能立刻愈合,呼吸声模拟得非常拙劣。更为重要的是,他只能呆板地按照命令行动。女主无法忍受AI和真人的落差,情感濒临崩溃。
  “包小柏AI‘复活’女儿,听起来非常接近《黑镜》中的故事,他在短时间内可能通过AI获得了情感补偿,但是从长远来看,目前AI的技术水平会暴露出其与真人的区别,到时候是否会造成二次伤害也未可知。”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周冏表示,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来说,AI作为一个工具,只要免于伤害他人,那么使用者基于自主性选择使用就无可厚非。
  周冏也认为,从伦理的角度来说,公序良俗没有固定的准则,它会随着时代发展、科技进步和共同体共识的变化而发生改变,“AI技术的成熟,为大众祭奠亲人提供了更有现实感的选项,可以想见一定会提升公众对AI复活的接受度。但是谁来用、怎么用,这些问题还需要更多的讨论。”
  过世的人肖像权归亲属所有
  “不作商用”不能为侵权免责
  有一个问题是,网友利用公开的影像资料来复活公众人物,这就涉及到AI的使用权限及其正当性问题了。
  已过世的人有肖像权吗?答案是肯定的。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朱觉明告诉潮新闻记者,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规定:死者的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对死者肖像和名誉权的保护,实际上也是保护死者近亲属对死者肖像怀念、追思的精神利益。”朱觉明说。
  因此,未经近亲同意,使用死者的肖像,依然构成侵权。朱律师表示,即便使用深度合成技术(AI)“复活”死者,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也应当取得死者的近亲属事先同意或者事后追认。
  根据民法典第1020条,只有在为个人学习等在必要范围内使用、在新闻报道中使用、国家机关履行职责需要使用等五种法定情形,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合理使用”他人肖像。用AI“复活”死者的行为显然不属于以上法定例外的任何一种,因此即使其没有将该视频用作商业用途,也不能成为侵犯死者肖像权益的免责理由。
  如果网友在使用AI技术生成死者影像后,通过视频等形式使得被“复活”的死者表述违背死者意愿的语句甚至是虚假的谣言等,造成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等结果,构成侵权的,应当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最后,律师提醒,不要轻易向陌生人泄露自己或家人的照片和音频,遇到居心叵测的人很可能被骗。
(文章来源: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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