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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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3-19 18:24: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164,035,862股,占公司本次注销前总股本的2%。
  2、公司已于2024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股票的注销事宜,公司股本由 8,201,793,915股减至8,037,758,053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64,035,862股库存股三年持有期即将届满,现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披露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回购数量不超过24,608万股,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或另作安排。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约323.41万股,至2021年1月27日的实际回购时间区间内,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约16,403.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最高成交价为7.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10.41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1年3月20日,公司回购期限届满,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施的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回购实施期间内,公司按规定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有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64,035,862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办理上所述注销相关手续。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于2024年3月18日办理完成上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事宜。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股份结构相应发生变化。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201,793,915股变更为8,037,758,053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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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后续将尽快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等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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