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入550万令人艳羡 推动小区自治“不怕慢就怕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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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入550万令人艳羡 推动小区自治“不怕慢就怕站”
2024-03-20 07:59:00
近日,广州市海珠区祈乐苑小区在大门口挂出“热烈庆祝小区成功自治十周年”的横幅,物业“自治”模式再次进入公众视野。据透露,该小区去年一年共收入550万元,十年间只上涨过一次物业费。本埠有媒体以“实行物业‘自治’十年,一年‘赚了’550万元”为标题,对这一自治样本进行了报道。
  就事论事,赚了550万的标题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其实,这里的550万并非利润,而是包括物业费、广告费、停车费等在内的毛收入。至于能盈余多少,可参考该小区2024年1月的情况:当月营业收入59.30万元,支出47.12万元,结余12.18万元。照此估算,一年大概能盈余100万,尽管没有500多万这么多,但这依旧是一笔不菲的巨款。
  需要澄清的是,这里的小区自治,并不等于不要物业,而是组建了隶属业委会的物业中心:业委会相当于小区管理的“董事会”,其通过小区物业中心与安保、清洁及小区客服等需要用工的人员签署劳动合同,保障小区的正常运转。显然,这一模式完全有别于目力所及的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彼此独立,一般不对付乃至分庭抗礼的情形。
  自己当家作主、账目透明,加上该小区极低的物业收费水平:楼梯房、电梯房分别为1.2元/平方米、1.5元/平方米,从多个方面来看,祈乐苑小区都堪称小区自治的典范。不过,既然是范例,某种程度上就意味着该小区的自治探索不太可复制。需要承认,该小区成功自治的条件太稀缺了:不说绝无仅有,至少也算得上“可遇不可求”。
  一是该小区有若干兼具专业技能与服务精神的高素质业主,其中不乏企业高管、大学教授、律师等,他们在业委会不领报酬,完全抱着一种公益、奉献的心态;二是业委会逐渐养成的超强战斗力,他们先后两次将物业公司“斩于马下”,并最终组建了隶属于业委会的物业中心。换作其他小区,成立业委会都千难万难,更何谈硬刚物业公司并大胜而归?
  由此可见,小区自治年入550万是一种理想化状态:这对祈乐苑小区来说是现实,但对绝大多数小区来说却不切实际,但即便如此,这一样本范例对小区自治的探索和深化,依旧不乏启示。
  首要的一点,各地应当想方设法为业委会的成立创造条件和便利。众所周知,业委会成立难最大堵点在于同意人数难以达标,传统的上门签字确认路径往往事倍功半,需要新的民意收集表达渠道来替代。比如,北京上线了“加梯地图(1.0版)”:居民可在线上一键申请加梯。对符合加装电梯条件的住宅单元,当“加梯地图”上表示同意的居民超过三分之二时,将优先列入加梯计划。类似做法,不妨也运用到业委会申请成立等各个环节中去。
  其次,业委会是小区自治的重要实体,但并非唯一、非此不可的载体。进一步来看,小区治理的关键不在于是否成立业委会,而是如何有效组织“小区业主议事决策”。国家层面也明确,业委会缺位时可由物业所在地居委会代行业委会职责,或组建由社区居委会、业主代表等参加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代替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藉由这样的自治训练,小区业主的自治意识与议事能力逐渐都能有所成长,不也是一件喜人之事吗?
  有句话说得好,“不怕慢就怕站”,在推动小区自治这件事上,这句话再恰当不过了。□ 墨攻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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