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收入47.22亿元,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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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增收入47.22亿元,罚!
2024-03-20 18: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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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9日,上实发展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完毕,上海证监局依法拟对上实发展、曾明、徐晓冰、唐钧、袁纪行、汪良俊、郭伟民、曹文龙作出行政处罚,对曹文龙作出市场禁入。

  经查明,上实发展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涉嫌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涉嫌未及时披露订立重要合同,以及2016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据公告,2016年至2021年度,上实发展控股子公司上实龙创时任董事长曹文龙,组织、授意、默许相关人员通过虚构合同、虚增业务实施进度、实施空转自循环贸易以及参与军民融合贸易等方式虚增上实龙创2016年至2021年度收入、利润金额,导致上实发展2016年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合计虚增收入47.2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14亿元。
  同时,上实龙创财务造假行为导致上实发展2017年年度报告少计商誉减值2.2亿元,占上实发展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8.31%;导致上实发展2021年年度报告少计提坏账准备8.09亿元,占上实发展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2.36%。
  上海证监局认为,上实发展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确有证据证明其行为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应当视情形认定其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对于上实发展涉嫌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订立重要合同,以及上实发展2016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上海证监局拟决定对上实发展、曾明、曹文龙、袁纪行、徐晓冰等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合计2545万元。
  曹文龙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依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拟决定对曹文龙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上实发展表示,公司前期已对2016年度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本次结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做了进一步追溯核查,暂未发现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如后续进一步核实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可能被实施终止上市。
  公司针对此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财务造假和欺诈发行是资本市场的毒瘤,也是监管部门的执法重点。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提出,要制定涉及多个部委共同参与的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方案,以加大制度供给、强化各部门各地区监管协同,推动构建防治财务造假长效机制。下一步证监会将从加强穿透式监管、严肃整治造假多发领域、加强事前防范、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强化全方位立体式追责等五个方面严监管市场,进一步形成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氛围。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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