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同意设立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

最新信息

国务院同意设立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
2024-03-22 20:19:00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中国政府网3月22日消息,国务院同意设立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合作区中方区域面积9.03平方公里,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中蒙边境公路口岸西北侧,四至范围为:东至公路口岸货运通道70米,南至边防部队网围栏,西至边防哨所600米,北至边防禁区南边界。合作区中方区域分东、西两区,按功能定位实行分区监管,并在区域间设立隔离设施。其中,东区面积4.3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公路口岸货运通道70米,南至边防部队网围栏,西至西经1路,北至边防禁区南边界;西区面积4.7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西经1路,南至边防部队网围栏,西至边防哨所600米,北至边防禁区南边界。合作区中方区域范围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界址点坐标由商务部、自然资源部负责发布。
  此外,国务院同意对合作区中方区域实施相关支持政策。支持建设国际医疗先行区,鼓励医疗新技术、新药品研发应用。支持研究规划建设合作区跨境铁路专用线。允许开展国际文化艺术品展示、拍卖、交易业务。地方通过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统筹支持合作区发展。支持配套金融服务,鼓励中资和外资银行机构入驻,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区内金融业,支持依法合规开展跨境投融资业务和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允许引入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国际教育交流合作。支持确有需求时按程序设立综合保税区。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免责申明: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国内知名媒体,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国务院同意设立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

sitemap.xml sitemap2.xml sitemap3.xml sitemap4.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