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对《学校、幼儿园周边售酒网点设置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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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对《学校、幼儿园周边售酒网点设置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2024-03-25 18:22:00
3月25日,北京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对《学校、幼儿园周边售酒网点设置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市商务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教委共同研究起草了《学校、幼儿园周边售酒网点设置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悉,公开征集意见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4月19日。
  据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于2023年5月26日经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年6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在学校、幼儿园周边一定范围内不得设置酒、彩票销售网点”。
  如今,随着饮酒行为正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明显的低龄化趋势,青少年饮酒在很多国家普遍存在,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与成年人相比,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均未发育成熟,酒精滥用导致的后果往往更加严重。基于此,北京市商务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教委共同研究起草了《学校、幼儿园周边售酒网点设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定我市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售酒网点的具体范围。
  根据《规定》显示,“酒”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体积分数)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经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生产的药酒、保健食品酒类除外。此外,“售酒网点”为从事酒类经营的固定零售业场所,主要包括百货、超市、便利店、酒类专营店、小商店等。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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