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赔偿金近200万元 广东省消委会再提2宗赔偿性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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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赔偿金近200万元 广东省消委会再提2宗赔偿性公益诉讼
2024-04-11 00:51:00
【深圳商报讯】(驻穗记者姚嘉莉通讯员粤消宣)近期,广东省消委会根据法律赋予的职能,针对相关不法商家生产、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注册商标假酒的行为,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2宗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主张惩罚性赔偿,两案涉及赔偿金近200万元。目前一宗已获法院立案,一宗已开庭审理。
  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期间,涉案人林某从他人手中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某知名品牌白酒并向他人进行销售,最终销售并流入市场金额为10.50万元。2022年4月至9月期间,涉案人麦某、符某等人将低端洋酒灌装进多个知名品牌空酒瓶内,贴上品牌标签后高价售卖,销售金额达50.88万元。
  广东省消委会决定依法对相关涉案人提起惩罚性赔偿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让不法分子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达到切实有效的教育、震慑作用。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领域惩罚性赔偿诉讼由广东省消委会率先探索实践。2017年,广东省消委会提起全国首宗惩罚性赔偿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在社会特别是法学界、司法界引起强烈反响,被称为“载入我国消费维权和公益诉讼史册”的创举。随后,广东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实践探索不断深入,由广东省消委会提起的4宗假盐系列公益诉讼案取得胜诉,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惩罚性赔偿请求首次获得法院支持。为打通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最后一公里”,使赔偿金真正落实到受损害的消费者,广东省消委会继续实践“公益诉讼+集体诉讼”新模式。目前,广东省消委会已累计提起公益诉讼17宗,诉讼类型和覆盖面在全国居首。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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