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信披规定 鸿博股份及其相关责任人被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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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信披规定 鸿博股份及其相关责任人被警示
2024-04-16 11:11:00



  中国网财经4月16日讯昨日晚间,鸿博股份(002229.SZ)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根据公告,鸿博股份于2024年1月11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称“净利润”)为盈利3740万元至561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称“扣非净利润”)为盈利2840万元至4260万元。
  2024年4月13日,鸿博股份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因设备销售收入原入账时间未得到审计机构认同,预计2023年净利润更正为亏损5000万元至5800万元,扣非净利润为亏损6500万元至7500万元。
  福建证监局认为,鸿博股份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鸿博股份时任董事长倪辉、财务总监浦威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鸿博股份及倪辉、浦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同日,鸿博股份还收到来自深交所的关注函。
  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表示,“你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较原业绩预告告存在重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涉嫌违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所后续将对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鸿博股份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解释业绩修正原因时曾表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开展与北京京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京能”)就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的合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就上述合作项目公司已收到北京京能支付的首笔合同款49984.10万元,公司已交付了部分设备并取得阶段性设备验收确认单。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应在该项目所有设备交付并完成最终部署后方可确认收入,相关收入在营业收入中予以扣除。
  公开信息显示,鸿博股份主营业务为商业票据印刷。2023年初,鸿博股份因跨界进入算力设备租赁领域导致股价持续大涨,期间最大涨幅超过600%。4月15日,鸿博股份以跌停报收,相比2023年8月45.29元的历史最高价已跌去50%以上。
(文章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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